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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心中的地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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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清楚阿奕现在存在我心中的地位是什么,好朋友,还是暧昧对象,还是一个替代情人的人…

自那夜我们在Audi车上疯狂拥吻事件发生后,阿奕不曾打电话给我,已经过了三天。而我也没有打给Lance,一方面工作企画案子多,一方面我也不太有多余的力气拨通电话给他,其实这是个烂借口。事实上我还有时间到洗手间撒泡尿,补个妆,以及中午打电话叫外卖送上等的生鱼片餐到公司食用。

这个下午显的有些炎热。

怪了,Monkey她跑哪去了。请了两天的假,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她不是个会跷班打混的家伙,想必她应该遇到了些麻烦或者是有要事在身。

我正在用电脑打一篇新闻稿的同时,我想到了前几天在主妇之店认识的沈聿。她那张令人迷醉的脸蛋还印在我脑海里,我赶紧把新闻稿写完,到包里翻她那张名片,于是我打了个电话给她。

喂,请问是沈聿吗?我顿时之间也只想的到这么一句开场白。

嗯,我是,请问妳是哪位?

OH,我是前天跟妳在主妇之店的洗手间里一同抽烟的那个人。

OH!我想起来了,哈啰,妳还真的打电话给我啊!沈聿那声音听起来似乎挺惊奇又有些愉悦的成分。

哈,是啊,有没有空今天晚上一起吃个饭或是明天喝个下午茶?

呃,我明天下午有个约会,不如就今天晚上吧,哪间餐厅?

妳介意吃中式热炒吗?复兴北路的现代启示录如何?因为我好久没吃了。

挺不错的啊,我不介意的!反正我开车也很方便。那么,晚上七点在门口碰面,我现在还有事,晚上我们再聊,OK?沈聿很率性答应了我的邀约。

因为我公司离现代启示录餐厅的距离很近,所以我几乎快要七点的时候才从公司出发,走没多久我就远远看到一个身穿火辣黑色无袖皮上衣皮裙皮长靴的女人站在餐厅的门边,仔细一看,是沈聿没错。

我们俩碰着面后,就进入餐厅被安排坐在一个四人座的桌位,嘈杂的摇滚乐声旋绕在整间餐厅,还有浓浓的热炒香味,并夹杂着烟味与似有若无的淡淡酒香。

我们点了份三杯中卷,还有一个果律虾球,再加上个豆腐乳炒空心菜,还有一道橙花排骨,还有两瓶啤酒。

啊,真是好久没有来这里了,很放松,还能给DJ点歌,我想听枪与玫瑰的音乐。沈聿习惯性的点起一根烟,拿到我手里。

我叫小甬,我还没来得及跟妳自我介绍呢!我笑着并吸了口烟。

小甬?!嗯…我蛮欣赏妳的,挺有勇气,还有呢,妳的穿著品味我也挺喜欢,跟我好像有那么几分相似,哈哈哈,我这么说妳会不会受够了我的自恋倾向?

我稍稍讶异的望着沈聿,她怎么把我想说的话,全都吐出来了。我们面对面的抽烟,好像在照镜子似的,看着她那撩人的姿态,我愕然发现,我们有许多的共通点。令我忆起Lance在第一夜激情过后的夜晚,对我说过:我只记得在去年春季,我看到一个抽起烟来很性感的女人,于是我开始注意她。

妳有听过现在DJ播的这首歌吗?小甬?沈聿的问题打断正在思考的我。

这首歌是Gomez的Wehaventturnedaround,这种吉他音乐听起来很松软软的,很舒服。我直接回答她,且自以为是的说着自己的感觉。

对了,我觉得…本来还想要跟她说些什么,却在这时候被沈聿放在烟灰缸旁的手机一边震动一边响着howdoIlive的音乐铃声给打断了。

Excuseme.沈聿做了个手势,接起电话。

Hello?OH!Manson!你什么时候回来台湾的?!沈聿很兴奋的对电话另一头那个叫做Manson的人说着,并且看起来似乎有种想要尖叫的冲动。

啊,今天晚上吗?我正好跟一个刚认识的朋友吃饭,这样吧,明天,约老地方,OK?晚上十点。好,Bye!沈聿挂上电话,笑容格外显的迷人。

不好意思,一个朋友从英国刚回来台湾,把我给吓了一跳,太突然了。

英国?!我不由自主的敏感起来,有股不舒服的感觉,也许是我太神经质,只是突来的巧合,太令我措手不及。

喔,妳是说那个叫做Manson的男人?我试着想套沈聿几句话,真是愚蠢,竟然忍不住让自己演起电影里的卧底情报员角色。

嗯,我跟他的感情很特殊,没负担,也没什么压力,他是我在伦敦游学的时候认识的。沈聿毫无防备地认真回答着我的问题。

你们是情人,还是…?Sorry,我不是故意要探妳隐私,妳愿意的话我很乐意倾听,但如果妳介意的话,也可以不答没关系。一来我的确不否认我想试探一些事情,但是另一方面,我也很希望能够和沈聿成为真正的朋友。

情人吧!那个人他大概一年左右回来一次,我们不会去干扰彼此的生活,他在当地有女人或我在当地有情人,对我们的关系并不会有任何影响。我们一年会见一回,呵,可真像牛郎织女…不过现实可没神话那么美丽。我认真的用眼神注视着沈聿听她说话,接着她把啤酒杯举起,对我敬酒。

小甬,来,我敬妳。沈聿往我的酒杯一碰,就喝下一大口的啤酒。

我也将啤酒往肚子里灌,感觉很过瘾,其实我对沈聿和那男人的行为,并没有啥批评,虽然现在男女感情价值观与以往的保守观念有很大的出入,不过他们对自己负的了责任就行了。但如果成为他们俩的男女朋友我想是件蛮糟糕的事,毕竟地下情人这种该死的身份我可没法接受。

我们尽情享受美食,喝着一杯接一杯的酒,抽着一根接一根的香烟,但却没有聊得太多。沈聿写了张点歌单,点的是枪与玫瑰的Don’tCry,我则点一首Blur很爽的狂乱摇滚代表曲Song2。

DJ好像是瞎子似的没见到我们写的歌单,我们已经在餐厅坐上快三个小时,都还没有听我们想要的歌,不仅如此,他竟然还放一些中文芭乐歌,让我与沈聿都觉得无趣至极。

喂!小甬,我们走吧,要不要换到另一间Bar喝酒?沈聿开口对我问道。

谢谢妳的邀约,不过明天我还得上班,我看下一回我们再找个时间去喝酒听Band如何!

也好。沈聿打开皮包,并将右手举起上服务生示意要买单。

啊,沈聿,不用了,我请妳,今天是我约妳的。我准备将信用卡从包里掏出。

不用了,改天请我喝一杯吧!

我与沈聿在餐厅门口分手,剩我一个人在街上颠颠倒倒的走路,我看着狂野时尚的人群来往着,越夜越美丽。特别是有一对男人亲密的拥抱着从我身旁缓缓擦去,其中一个扮零号的男人身上散出一股浓烈的妖气,呛鼻的ARMANI中性香水,让我想打喷嚏。看他那张秀气的脸蛋,抹上一层厚厚的妆,勾勒出细细的咖啡色眉毛,还有那性感的双唇,闪烁着光亮的唇蜜,我敢说他的化妆技术远胜过许多女人。

因为酒精持续在我的身体里翻腾,我很自然的朝那对同志善意一笑,他们也很开心的跟我挥手打招呼。

才走了一段路,突然间我的肚子一阵猛烈剧痛,我强忍着痛楚找了面墙倚靠着,我整个人蜷曲在一个没有人注意的角落,我浑身无力地掏出皮包里的手机,我在无法思考的状况之下,拨了通电话给Lance。

你在接通我电话的时候,声音听来似乎有很强烈的倦意,我想或许是时差之类的问题吧,但我已没有任何力气去问些什么,我只能在电话里发出呻吟。

Lance…救我…我的肚子好痛…我哭着在电话里无力的向你求助。

妳怎么了?小甬!我去找妳!妳在哪里,回答我!!你顿时变得好激动,跟刚刚那充满倦意的瞌睡虫有天壤之别。

我…我在复兴北路上…现代启示录餐厅附近…你到的时候打电话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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