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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内迪克特·布卢」

  只有彼此的体温,是真切活着的证明。

  我好怕——听到那个人的话,我总会回答,没关系。

  ——哥哥会想办法的。

  名为自我的存在,由妹妹而生。

  被她依赖,感叹着,啊……原来,我是哥哥啊。

  我若不更靠得住些,她一人可不行,我必须活着——由此振作起来,奋力生存。

  只是,想不起来。也不明白。

  我究竟被谁摧毁了?

  被我自己吗?

  什么都搞不清楚,只是,至少在那里一定存在。

  一定,倘若,有一天,能够相遇的话,就会恍悟。

  即便相忘江湖,即便印象模糊,倘若蓦然回首,一定会恍悟。

  相信对方也是同样。

  那仅存的一份思念,如熹微篝火,残留在我的心头。

  散落在世间的一块块大陆,不论大小,在居住其上的人们看来,却是相差无几。

  只要有人类存在,无论海角天涯,都是同一片土地。

  他们耕耘,栽种。

  收获,安居,增色。

  创造,失败。

  避世,忍饿,成功。

  交谈,生郁。

  摧毁,痛哭,压迫。

  苛虐,背伦。

  忏悔,永诀,生敬。

  喝彩,繁衍。

  悲泣着。

  怠惰着。

  怀旧着。

  彼此相爱,彼此厮杀,如是为生。

  而他,也是同样。

  某个大陆上,持续多年的『大陆战争』告一段落时,似乎理所当然的,另一片大陆仍旧烽烟四起。说起名副其实与战争颇具渊源的职业,便不得不提到——佣兵。

  游荡于这片土地上的佣兵们,尽管类型各异,却大都是不论阵营的自由战士,只拿钱办事。今天身在东边,明天投奔西边。哪怕是一起喝过酒的伙伴之间反目成仇也不在意。就算一向宠爱自己的主人头上那首级,曾经春宵一度的女人故乡的村落,这些一旦与金钱挂钩,也可以随随便便弃之不顾。

  就连这具肉身,也会被当做可以抵押金钱的现成资本。

  而现如今同样如此,孤身一人的佣兵也好,聚集多人的佣兵团也罢,他们为达目的,不惜一切哪怕九死一生。

  「……好冷……」

  干风夹杂着金光闪闪的沙屑拂过,茶金色的发丝飒飒飘动。

  一个男人像是刚出生的婴儿般,一丝不挂地倒在沙土中。以他的相貌,似乎本不该在这种地方慢慢腐朽死去的。

  象牙色的肌肤上,金色的寒毛根根耸立,裸露的躯体在大自然的淫威下,不留情面地曝晒着。怎么会变成这样——男子陷入混乱的回忆中,呻吟着爬起。

  ——三天前,打打杀杀。两天前,还在打打杀杀。

  那一场场身不由己的战斗不由浮上他的心头。

  ——昨天……对了,顺着街道的那一条小巷子有一家酒馆,在那里和女人一起跳舞,喝酒……

  关于昨天发生了什么,男子也猜了个八九不离十。从战火中死里逃生,被到手的报酬冲昏头脑的他,大手大脚地挥霍一番,然后和宴会上一个合眼的美人过了一夜,无论是住所还是酒水,都是经过那女人的手准备的。恐怕是她在其中下了什么药。

  「……感觉好恶心……呕……」

  全身上下的衣物被剥得一件不剩,拼命挣来的酬金也被抢个精光,又被丢在这种地方任人宰割,也省去了对方痛下杀手的功夫。沦落到这种地步,只能说是走了霉运。唯一还算幸运的是没被绑住,不过就算这样,他也动弹不得,甚至连站起来的力气也所剩无几。

  「有……」

  嘴唇微微张开,却又随之吞声。

  ——就算大喊有人吗,也不会有任何人回应,而且我的那个『有人』又能是何方神圣?

  在这种时候能够伸出援手的家人或朋友,在他身边,不存在哪怕一个。

  所谓无拘无束的生活,不就是如此吗。行李减到最轻,只需看着眼前的目标,前进下去。这样的旅程若是有什么重要的目的,说不定还会得到不错的结果。毕竟有个温暖的容身之所,有时也会成为妨碍人生决断的魔障。大概比起拥有的人,没有的反倒可以看得更远。只是,直到走到穷途末路,却没有为自己而担心的人,想来也会十分凄凉吧。

  在胸膛深处,在某个或许可以被称作心的地方,猛地抽痛。

  「………………………………不,我又不会死。」

  痛楚流窜全身,可男子从不是甘心屈从命运的人,握紧双拳,他设法挣扎着控制着身体,站了起来。

  「我不能死……我不能死、我不能死!」

  这声咆哮或许耗尽了男子的最后一丝力气,喊出声后,他自己却一头向后栽去,沉入沙土中,失去了气息。他本注定命丧此地的,只不过,在这世上总有一些上天的宠儿,女神垂怜于他们,甚至能够一转乾坤。包括在这连路也算不上的沙漠上行驶着,碰巧经过的机动摩托;包括看到有人倒下,选择停下帮忙的有良心的过路客;这一切,都是幸运女神降下的神迹。

  男子再次睁开双眼,已经是在那之后的数个小时了。

  「…………你……到底是谁?」

  或许是因为刚刚醒来,他的声音听起来因吃惊而显得嘶哑。

  「我是霍金斯,旅行中的一名退伍军人,以及,把浑身赤裸的你从沙漠里捡回来的救命恩人。」

  一派天真又得意忘形,擅长打算盘又喜欢耍把戏,在战争赌博中大赚一步登天的有钱人,如今正在发家致富的创业者。那便是他与那个名为霍金斯的男人——他的救命恩人——初次相见的场景。

  「……为啥你要救我啊!」

  粗暴的吼声回荡在店里。两人正身处男子醒来的旅店一楼,坐在旅店为客人准备的开放凉台餐厅中。正值吃早饭稍显太晚吃午饭又还算太早的时间段,男子十分惹人注目,原因是他那身怎么看都像是从别处借来的装束,衬衫和裤子都肥大地套在身上。

  「啊,真是对不住,这孩子稍微有点没礼貌。对,我保证会安安静静的………………嗯?你等一下。大叔……!?这是在叫我……?」

  该反应的地方是这里?——霍金斯像是要把眼睛瞪出来一样,逼近男子。

  与这个干净舒适的旅店丝毫不相称的青年,和一看就十分开朗的男人,这样的组合凑在一起,客人们的目光十分自然地聚集在他们身上。在青年『有什么好看的!』一喝下,视线又都移开了。

  「大叔,好好听人说话。」

  「不不,在此之前,还是先解决一下我看起来到底是不是大叔这个问题吧?虽说也是三十出头的人了,但比同龄那些已经结婚的家伙看起来要年轻吧?肚子也还没凸出去吧?不管怎么说也是个优秀好男人吧?真的看上去是大叔吗?而不是哥哥?再考虑考虑之后试着说一次?预备——」

  「大、叔!」

  像是小心脏被刺激了一样,霍金斯捂着胸口呻吟着。

  「有什么事……年轻人……」

  这声音听起来也沉痛极了。

  「我说你,到底为什么要救我啊。连饭也请了……你到底在图谋什么。丑话说在前面,我可一个子儿没有。」

  这是事实。如果在这里讨要这一顿饭钱的话,青年的这一生就完蛋了。

  对此霍金斯摆了摆手。

  「不,又不是图谋你什么。」

  「那就是身体了。」

  「你真是……对自己也自信过头了吧。不过

  (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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