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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罐头

  这一顿饭下来,林煜吃饱喝饱,感到心满意足,其他两方人则各有遗憾。

  饭后,阿币托词离去。

  关芸芸则邀请林煜前往她的团队工作室。

  虽然唯一授权的事情没有谈妥,但是在《大鱼》这首歌的版权方面,她和鱼姐已经拟定好了授权合同,需要林煜最后过目签字。

  等到诸事皆毕,林煜再回到信号小屋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

  期间,光是在路上堵车就堵了两个多小时,他到现在都还没吃晚饭。

  甫一走进信号小屋。

  林煜透过客厅与加班工作室之间的透明落地玻璃墙,看到里面的米露,郭大林和杨晓雯。

  米露手里端着一本书,坐在椅子上。

  郭大林站在工作桌的旁边,手里也拿着一本书,正在读。

  细碎的声音穿过玻璃墙,隐隐约约传进林煜的耳朵里,似乎是在讲“男生如何才能在女生面前提升好感度”之类的话题。

  杨晓雯也坐在椅子上,跟米露临靠着,胳膊肘倚在工作桌上面,撑着头,侧耳倾听。

  喜欢是藏不住的,就算捂住嘴,它还是会从眼睛里跑出来,从言行举止之中表现出来。

  昨天晚上,林煜就隐隐发现郭大林对米露十分青睐。

  时不时的跟对方挑个话题,开个梗,将自己的幽默感尽展无疑。

  聊天的时候,郭大林也有寻找时机,主动靠近米露,坐到了她的旁边。

  此刻见两人都待在加班工作室里一起看书,林煜心中微微有些不爽。

  跟众人打过招呼。

  林煜问道:“你们吃饭了吗?”

  三人之中,郭大林和米露都不会厨艺,但杨晓雯是会一点点的。

  所以林煜也不确定他们是否吃过晚饭了。

  大家齐齐摇头。

  杨晓雯笑着回应道:“林大厨没在家,孩子们都快要饿死啦。”

  “那行,等我一会儿。”

  林煜扬了扬手里装着合同的袋子,示意自己去放一下东西。

  将合同放置妥当后,林煜再次回来,才想起冰箱里已经没菜了。

  于是他敲开加班工作室的玻璃门,朝米露问道:“你现在有事吗?”

  米露摇摇头。

  林煜便用不容反驳的语气道:“陪我下去买东西。”

  “好~”

  米露欣然起身。

  两人换鞋下楼,这是他们入住信号小屋以来,第二次一起出门买菜。

  林煜推着购物车,米露走在其旁侧。

  米露看着超市货架上琳琅满目的商品,随口问道:“大叔,你要买啥?”

  林煜笑道:“那得看你想吃啥。”

  米露浅浅一笑道:“鱼香肉丝吧,感觉已经好久没有吃过了呢。”

  “好!”

  林煜一口应下。

  对于这道菜,他的印象十分深刻。

  因为这是林煜给米露做的第一道菜,终生难忘。

  选好了菜,两人又来到零食区,因为米露看到别人的购物车里放着一罐罐头,于是馋虫上瘾,突然就非常想吃。

  她一边在货架上挑选罐头,一边朝林煜解释道:“罐头是我最爱吃的东西之一了!”

  林煜听的有些好笑,对于一枚吃货而言,哪儿有什么不爱吃的东西呢?

  只要好吃,那必须都是最爱吃的啊!

  听完林煜的见解,米露反驳道:“还是不一样的。有些东西对我来说,就像是家乡菜的味道,一辈子都难以忘怀。而有些东西,虽然好吃,但吃过以后也不会特别怀念。这种感觉你可懂?”

  林煜点头表示理解。

  米露一提及家乡菜,林煜就懂了。

  那都是孩童时期养成的味觉习惯,时间一长,就从味蕾沉淀进了记忆里。

  与其说吃的是口味,倒不如说吃的是对美好回忆的回顾和向往。

  米露在货架上翻了一会儿,突然面露喜色,从最下端的货栏里面拿出一罐黄桃青梅罐头,开心的扭动着肩膀:“酷儿,我最爱吃的罐头牌子。这个牌子的罐头,前几年在市场上根本买不到,我每次想吃了还得托朋友从老家代购。今年才又在各大超市里看到了它的踪影。虽然换了新包装,但味道还是跟以前一模一样,从来没有变过。”

  林煜建议道:“既然这么喜欢吃,不如把货架上的罐头都扫光吧。”

  “不行!”

  米露噘着嘴,略带遗憾的解释道:“罐头里面添加了各种化学用剂,吃太多对身体不好。只买一罐好了,偶尔吃一次还是没关系的。”

  说着,她便抱着手里的黄桃青梅罐头,恋恋不舍的走了。

  林煜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但是一罐实在有点太少了,才950g。

  于是他又拿了两罐,一罐他自己吃,一罐给米露预备着。

  关于对方童年记忆里的味道,林煜也想尝一尝。

  在自助扫码付款的时候,米露发现了多出来的两罐罐头。

  虽然嘴上还是说着不要,但眼角的喜色却难以掩饰。

  再回到信号小屋,时间已经临近晚上十点。

  言君奇、马子铭和孔妙菱都已经返回信号小屋。

  林煜问了一圈,发现只有马子铭是已经吃过晚饭了,而其他人都还饿着肚子。

  不过言君奇带回来了两碗粉,和两份煎饼果子,众人一人吃了两口,算是勉强垫了垫肚子。

  林煜唆了一口粉,赶忙开始做晚饭。

  这个时间点,与其说是晚饭,倒不如说是宵夜。

  言君奇在旁边帮忙打下手。

  做的东西很简单,就是抄手,也叫馄钝。

  馄钝是在超市里买的已经包好的现成品,只需要用开水煮开,然后在汤里放入料包即可。

  林煜则在煎牛排。

  牛排里含有大量的蛋白质,脂肪含量极低,所以晚上吃牛排也不会长胖。

  除此之外,牛肉还能长肌肉,补脾胃,养五藏,益气血,强筋骨。

  唯一的缺点就是牛肉热量高,吃完需要多喝水多运动,不太适合晚上食用。

  但话又说回来,不论是什么食物,都不太适合当作宵夜吃,不仅容易长胖,更会加重肠胃负担,造成消化不良之类的小毛病。

  相比较而言,牛肉算是比较适合晚上吃的食物之一了。

  而且林煜买的牛排不多,只有两份,八个人分下来,每个人吃的都不多。

  为了照顾好众人的身材管理,林煜可谓是花了一番小心思。

  两人正煮着饭,冯橙橙姗姗归来,走进厨房。

  她嗅了嗅鼻子,叹道:“你们在做什么,好香啊!”

  言君奇:“馄钝。”

  林煜:“牛排。”

  听到声音,在客厅看书的马子铭走了过来,朝冯橙橙问道:“你吃了吗?”

  冯橙橙盯着锅里的食物,表情遗憾道:“我已经吃过了。”

  然后两个人就开始在旁边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

  很快,馄钝煮好了。

  除马子铭和冯橙橙之外,言君奇给大家一人舀了一碗。

  紧接着,林煜煎的牛排也好了。

  他直接将牛排平铺在菜板上,端上餐桌。

  嘉宾们围坐在餐桌上,很给面子的“哇哦~”、“哇哦~”的惊呼着。

  冯橙橙笑道:“林大厨,你这就有点过分了呀!”

  林煜将菜板放好,不明所以的看向她。

  冯橙橙继续笑道:“还拿菜板放,显的特别高级,看的我都饿了。”

  “牛肉不会长胖,可以放心吃。”

  林煜解释了一句,然后取来刀叉,当着众人面将牛排切成宽厚均匀的条状,并招呼道:“大家趁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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