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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1

  这是三个礼拜后的事了。

  如果那起案件就此不了了之,他大概不会再有出场的余地了吧。

  绰号「小陈」的员警心想。

  所谓出场,是指涉入其中、参与调查,然后漂亮地把案子给破了。

  漂亮只是纯粹的修饰词汇,大多时候其实并不那么漂亮,只是很普通地跑完行政流程,通常也不会遭遇太大的困难,新闻里常见警匪间的激烈冲突是刑事警察的日常,不是他的。其实绝大多数的人在神智清醒的状况下看到警察性格就会变得乖巧起来,过了这么多年,学校里那套服从权威的规则到社会上也依然适用,因为大家都知道这是为了你好。

  以和为贵就是这个意思。不论是面对谁,即使是嫌疑犯,这个道理依然适用。

  会这么认为无可厚非,因为他是个没有见识过火爆场面的菜鸟。平常的工作就是在派出所受理民众报案,最常碰到的是老人家东西失窃(多半是自己搞丢)或是有国中生想告人妨碍名誉(一定是在网路上跟人吵架吵输了),稍微棘手的,大概是有外籍员工喝酒闹事,但这种纷争多半会由港口的人自己私下解决,到头来他能做的还是跑行政作业。

  毫无成就感的工作。

  其实这样也没什么不好。

  出社会前,家人就希望他能找份收入稳定的工作,那的确没有比公务员更好的选择了,如果今天自己不是穿着警察制服,那大概也会套上迷彩衣吧。小陈常觉得自己的人生大概就是这么回事了。

  对年终考绩、未来升迁几乎漠不关心,并不是真的不在意,而是以目前的状况,只要年资到了官职很自然就能升上去。属于烦恼了也无济于事的范畴。

  一个没有野心的人被饲养在一个无法激起野心的地方,过着仓鼠般的日子。正如「小陈」这个绰号一样,毫无特色,不论是「小什么」或「阿什么」都是零创意的昵称,多半是因为在职场上想快速拉近与同僚或上司的距离才不得不取个小名,就跟外商公司里有好多个麦可和杰森一样。

  于是麦可今天又过了平凡的一天。

  小陈认为自己一点个性都没有,只是被生活的巨大轮子强迫推动着,即将满三十的他未来如果有天不做警察了,或被指派到离家乡遥远的单位该怎么办呢?这些问题总是像泡泡一样,刚浮现在他心中就立刻「啵」一声破掉了。

  和杀人、强盗、纵火一样,将来的一切、未来的人生都是距离他相当遥远的概念。

  直到傍晚那通打到派出所的电话。

  一瞬间,将他与罪犯的距离急遽拉近。

  而且,并不是芝麻绿豆大的微小恶行,是真正的犯罪。

  犯人还只是个孩子。

  当下小陈还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只听到电话那头的戚伯用短促的声音要他赶快到坟地一趟。

  小陈直觉想到三周前的坟地破坏事件。

  「总之,你先来一趟,我好不容易才安抚那孩子。」

  「那孩子?是小朋友受伤了吗?」

  「这、不……不是。电话里不好解释,快点来吧,不多说了。」

  与其说戚伯是因为不方便继续通话,不如说他是故意挂断电话的。

  小陈自认工作负责是他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立刻骑着摩托车赶往坟地。

  汩汩的浪声在行经往墓园的坡道途中明显变小了。

  他把车停在王爷庙前,往一旁的小径奔去。

  听到戚伯的声音了。

  还没抵达墓园,就先看到戚伯,他蹲在地上,一名少年手足无措地站在一旁。

  戚伯脚边似乎有什么东西,西沉的晚霞让视野变得朦胧,走近一看,才发现是人。

  戚伯将手压在那人的头上,鲜血如注地透过他的指缝流出。

  这出血量……

  仔细一看,地上早留下一滩血迹,那人泡在血池里,动也不动,看来早就没了意识。

  死掉了吗?

  还是先别往这方面想,救人要紧。

  「叫救护车了吗?」小陈立刻跑到戚伯身旁,代替他帮面前的人止血。

  「叫了,这……要先包扎吗?」

  「家里如果有酒精纱布的话先拿过来。」

  其实两人都不确定,当下到底该采取怎样的反应才是对的。

  而且倒在地上的那个人,脸上满是鲜血,有好几道深可见骨的创伤留在上面,一片鲜红覆着在扭曲的颜面让人看不清楚他的长相。呼吸很微弱,但至少还有心跳,先不谈头部脏器受到的损伤,以那出血量,如果放着不管的话,大概很快就会死了。

  小陈抬头,向少年问道:「是你发现的吗?」

  少年在颤抖。

  「还好你有发现。」他说。

  少年在搔抓。

  抓自己的手臂。

  隔着长袖,拼命地搔抓。

  指甲与衣物反复的摩擦声听起来就像是有人在磨牙,让人感到烦躁。

  五分钟后,戚伯回来了,身后跟着抬担架的救护人员。

  救护人员俐落地把倒在地上的男子送上救护车,小陈问起伤患的状况,可是对方表示目前情况怎样都还很难说,先送医治疗要紧。

  同时他也请两人简单交代事情经过,但几乎都是由戚伯负责转述,小陈自己也搞不清楚状况。

  送走男人后,小陈才觉得全身的肌肉终于松懈下来。

  但事情还没结束,剩下的才是警察的工作。

  「所以是发生了什么事?」

  小陈不知道目击案发过程的人到底是谁,只好把视线放在两人中间。

  「这……」戚伯又语塞了,又是电话里那副暧昧的态度。

  无奈,小陈只好转向那个小弟问道:「弟弟,你有看到打伤人的人吗?」

  而少年只是保持沉默。

  继续拼命抓着他的手臂。

  那不自然的样子,该不会是遭遇什么创伤了吧?

  这下麻烦了。

  「喂,戚伯,到底是怎样啊?」

  「不,这个真的……」

  「真的?」

  「不好说啊。」

  小陈快要失去耐心了。

  他自认是个脾气挺好的人,但脾气再好碰到不肯配合的人还是会感到烦躁。不管问什么话都不回,小孩子就算了,连好好先生的戚伯也摆出这种态度。

  沉默半晌后,戚伯开口了。

  「小陈,不先回所里一趟吗?」

  「是要回去没错,只是现在什么情况都搞不清楚,实在……」

  实在也不会怎样。

  反正就是固定流程。碰上伤害案件,肯定是要让他们回派出所至少做个笔录的。

  ———可是你们现在就连一句话都不肯透露了,等到了警局你们真的就会愿意说吗?

  小陈搔搔后脑勺,吐出鼻息。

  顺其自然吧。他说。

  没有人回话。

  果然很让人烦躁。

  走一步算一步。

  因为没有带上局里的相机,小陈只好先用自己的手机把现场状况拍下来。可是在空旷的场所能取证的东西有限,实际上就只有男人倒下的那块土地———说得更精确一点,只有那滩血迹还有遗留在现场的铲子值得在意而已。

  铲子上有血迹,那东西应该就是凶器了吧。

  拍照的过程,小陈也一边想象案发过程。

  从男人倒下的地方,一路到王爷庙口,保险起见,小陈把沿途的景物都拍照存证了。后续肯定还会有承办警官负责搜证,只是在人手不足的情况下,至少要先把当下的状况记录下来才行。

  工作完成———至少他能做的做完了,接下来就是把这一老一少带回局里讯问整起事故经过了。

  「戚伯,你能帮忙载这小弟一程吗?我骑车来的,不方便载人。」

  「啊啊,没关系。等我一下,我跟家里的人说一声,阿鸢就拜托你看着了。」

  小陈跨上机车,戴上安全帽。少年靠在王爷庙的墙边,仍然在抓着自己的手臂。

  原来他就是阿鸢吗?小陈这时才想起他曾在自助餐店里看过这孩子站柜台,怪不得有种熟悉感。

  「阿鸢。」小陈没有放弃,再次搭话道。「你还好吗?」

  毫不意外的,依然得不到回应。

  如果前往警局的路上他也是这副样子,那与他同车的戚伯肯定会很痛苦。<span id="chapter_last"></span>

  钻。

  「你们这有没有地方能让阿鸢先休息一下?」戚伯张望狭小的办公室,值班的学长听见他的话后,跟小陈说:「先让他去会议室坐一下怎么样?」

  说完,学长又继续埋头处理自己的文件。原本他就打算趁今天留守时把一直以来欠的报告赶完,现在也真的摆出一副完全不想插手的态度。

  说是会议室,其实只是一间摆了桌椅的小房间,所里的同事如果要开会多半直接在办公室的空桌位上解决,会议室反而很少用上。

  将方鸢带进会议室安顿后,他问道:「吃过晚餐了吗?」

  并不是刻意想转移话题,只是单纯不经脑的言论。

  预料到方鸢不会回应,小陈径自从所里的柜子翻出一碗杯面,替它倒了热水,放在少年面前。

  如果他饿的话会自己动筷子的。小陈心想,并走出会议室,戚伯正在门口守候,见到小陈便连声道谢,说些辛苦你了一类的客套话。

  尽管小陈被戚伯支支吾吾的态度弄得不太愉快,可是他理解戚伯的为人,也没办法对面前的老人发脾气。

  「戚伯,现在可以告诉我发生什么事了吧?看那孩子的样子,是他发现的吧?有看到犯人是谁吗?」

  「犯人……」

  戚伯艰难地开口:「应该就是那孩子。」

  「那孩子?不……这,你应该也看到那个人的样子了吧,都快被打死了,是因为什么原因才让那小鬼下手这么重?」

  小陈下意识往会议室门上的小窗望进去。位子上的少年仍然在抓自己的手臂,完全没动桌上那碗面。

  再不吃会烂掉啊,太浪费了。小陈碎念道。

  「我不知道呀,」戚伯哀叹道。「我只是听见窗外有声音就跑出去看而已,也搞不清楚到底是怎样。」

  戚伯说,当时妻子正在二楼帮彩薇吹头发,而他在客厅看电视,结果外头突然传来叫声,起初以为是电视的声音所以不以为意,直到不停有金属敲打的声音传来,他才跑到王爷庙后的巷子去看。

  接着,他就看见手持铁铲的少年发了疯似的,不停殴打倒在地上的男人。

  像在捣麻糬一样。

  下手程度不能说是把对方当成生命看待了。

  「被送去医院的那个人,跟这位小弟是什么关系?」

  「没什么关系……是船东。他那个小女朋友的舅舅。」

  戚伯所说的「船东」通常是指那个在港口最有势力的船公司老板,记得是姓李,已经是第二代了。

  那人好像有其他事业,平常很少亲自露面。小陈和他仅有过一面之缘,还不足以记下长相。

  戚伯补充道:「船东家的小姐,就是之前妈妈坟被挖的女孩。」

  「哦,我有印象,那个长得高高瘦瘦的孩子。」

  小陈点点头。「这样应该也不算没关系吧?我是说有没有可能彼此间有什么……恩怨?」

  「就跟你说啦,没关系,但我想两个人就算不认识,应该也因为那女孩的缘故见过面吧,搞不好打过招呼……嗯,这样应该也算认识了吧。可是连那女孩都跟舅舅不亲近了,这孩子更不可能有机会跟人家结下什么梁子,有也是上一代的事了,阿鸢才不会……」

  眼见戚伯自己都变得语无伦次,小陈只好先把这个问题摆在一边。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先打给他妈妈吧。戚伯,你那有电话吗?」

  「早就拨过电话了,但是没人接。」戚伯报上自助餐店的号码。「你再试试看。」

  小陈打过去,电话忙线中。

  「搞什么,生意是有这么好喔?」

  「那家店东西虽然难吃,但便宜嘛,哈哈哈。」戚伯露出傻呼呼的笑容,很刻意地想缓解凝重的气氛。「至少先让他在你这里待着,后续要怎么样处理再慢慢来就好。」

  「我不知道要怎么应付小孩。」

  应该说,小陈不知道要怎么处理跟小孩有关的犯罪。戚伯说,方鸢才十三岁而已,这和十六、 十七岁的高中生不一样,去年还在小学里当小鬼头。小陈认为他们是与犯罪扯不上关系的年纪。

  实际上绝不是这么回事。

  「那他是个怎样的孩子?以前有闹出过什么事吗?」

  戚伯听了,立刻夸张地摆手否认道:「不可能!阿鸢是我看过最乖的小孩了,从没看过他欺负谁,更不可能打伤人。」

  「该不会每个小孩在您眼中都是这样吧?」

  「我没瞎说,这孩子总是跟在那女孩的屁股后面,个性很好,还比很多女孩子还体贴。」话说到一半,戚伯又叹息道:「所以,我真的想不透啊……」

  「我来之前,他有跟你说什么吗?不管什么都可以。」

  「他……」戚伯用颤抖模糊的语气说道:「他看……了。」

  「戚伯,您一定得告诉我。」

  「他说他看见了。」

  「看见什么?」

  「烧焦的人。」

  「什么烧焦的人?」

  断断续续的对话很难接续,如果可以,小陈还真希望戚伯一口气交代完毕。

  「我也不确定,他那时候边哭边说,真的听不太清楚。看他现在情绪比较稳定了,要不你再问问看吧?我陪你一起进去,那孩子应该会比较放松。」

  「麻烦了,戚伯。」

  两人走进房间。

  少年没有抬头,好像看不见他们似的,仍然在专心抓他的手臂。到底在干么?抓不腻吗?

  小陈替戚伯拉开椅子让他坐下,自己也坐在戚伯旁边。

  「真的不吃吗?」他指着方鸢面前的鲜虾鱼板问。

  少年抬起头,颤抖般地摇头。

  总算有一点反应了。

  「那我把它解决掉。」

  小陈并不是真的有食欲,也不是嫌浪费食物,而是他以前看过的书说在别人面前吃东西可以降低对方的戒心。依稀记得是阿德勒心理学还是什么职场厚黑学的,反正就是那些常反复出来骗钱的书。

  小陈吸了一口面条,果然都烂掉了,混账东西。

  「刚刚我听你戚伯说了。你也不要紧张,不管发生什么事,我们都会帮你的,好吗?」

  小陈本来想说「我们都会站在你这边」,可是在几乎确定犯人身份的情况下,对少年说这句话实在很诡异。

  「那么,那个烧焦的人是什么?」

  方鸢睁大双眼瞪着他,瞳孔中充满血丝,几乎像是把红墨水灌在眼珠子理般鲜红。

  被突然瞪了一下,小陈下意识后倾身子,呛鼻的刺痛感让面条从他的鼻孔喷出。

  ———这算什么乖小孩,那种眼神根本是杀红了眼吧?

  「看到了……」

  「看到了?」

  方鸢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最后还是摇摇头。搔抓。

  「不想说吗?」

  少年点头。搔抓。

  「怎样你才愿意告诉我呢?」

  少年默然。搔抓。

  小陈相当在意戚伯刚才的话。如果眼前的少年真如他所说那么乖巧,那更应该要找出他对人施暴的原因。

  他从一旁的废纸箱里抽出一张纸,连同从口袋掏出的原子笔推给少年。搔抓。

  「不然你把你看到的东西画下来吧?」

  小陈心底真正盘算的是第三者介入的可能性。

  因为少年身材瘦小,同时又明显受到过度惊吓,要他独自把一个中年人打得半死不活实在很难想象。小陈认为少年一定有涉入其中,但可能还有其他人从旁协助。

  方鸢握着笔杆的手依然在颤抖,撇个两笔就要停下来抓抓手臂,小陈耐心地等他画完,催促他只会有反效果。

  「画完了?」

  少年点头。开始搔抓。

  小陈把画推向自己。

  画上是一个人,头部、躯干、四肢让它至少看上去像是人。

  不过只有上半身而已。

  「不画了?」

  搔抓。

  「下半身呢?」本来应该连接下半身的断面处看起来留下了巨大的裂口,只差没有把悬挂的脏器画出来而已。

  搔抓。

  「手臂呢?」画中的人其中一只手只有半截。

  搔抓。

  「脸呢?」画中人的脸全部被涂黑了。

  搔抓。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啊?」小陈把画拿给戚伯,戚伯看了半天也看不出端倪。

  「不知道……」

  「这就是那个什么,烧焦的人吗?在哪里看见的?」

  「背……」

  搔抓。搔抓。搔抓。搔抓。搔抓。搔抓。搔抓。搔抓。<span id="chapter_last"></span>

  拍着他的背,少年发出呕吐声,但什么也没吐出来,他大口地喘息,捂着自己的腹部,手脚不停颤抖。

  抽搐。

  搔抓。

  2

  再次听到坟地的消息是在二月十三号,距离上次去戚伯家已经相隔了三个礼拜,再过两天就是除夕了。

  年节好时光。

  这段期间,我继续过着浑浑噩噩、毫无重心、一如往常的日子。有时会被叫去总公司处理杂务,剩下的时间多半都在房间滑手机打发时间,虽然也不是没想过像六姐一样去找些正经的打工,可是不知道礼仪社什么时候会需要人手,不能冒着工作到一半突然被叫走的风险,到头来还是以此为借口继续赖在家里。

  因为生活并不是过不下去,所以没有积极努力的理由。

  仿佛像在等待某件事发生。

  觉得这样的自己没什么资格说不想涉入事件。说白了,如果大家都只是故事里的人物,那每个人都只是在等待事件发生而已。一个巨大的齿轮带着无数个小齿轮慢慢运转,要是有哪个齿轮转错方向,那它从一开始就不会被允许存在于整个系统中了。我并没有想方设法也要让自己成为故事主人翁的宏大野心,如果时候到了该退场的话,我也不会表现出依依不舍的样子把鼻子哭肿。

  所谓的生活呀,其实应该是相当无聊的,每天吃饭睡觉,并记得呼吸,除此之外找不到任何事情有意义。把这些没有意义的事情记下来一点意义都没有,也不会有人感兴趣,那纯粹是在奉行「浪费」这个名词罢了,所作所为都只是为了浪费而存在,不管是记在脑子或记在纸上结果都是一样的,在没有异常时,就想着干脆让一切就此结束吧,诸如此类的想法在静下来时就会在心底孳生,追根究底也是因为吃饱太闲的缘故。

  我遵守和戚伯的约定,没有告诉阎老板坟地的事。心想若是后续没有消息,姑且就当作风波平息了。因为青镵的警告,到现在我依然不希望一槭介入,不论后续发展,只要戚伯打算自行解决那对我而言就是好事。

  直到翁叔带着另外一名警察闯入没在营业的礼仪社。

  看见我躺在地板上,他先是错愕,随即问道:「你在干么?」

  「地板天使。因为台湾没有雪。」

  「王八蛋,快起来。」翁叔毫不客气地踹了我的侧腹一脚。

  这个人总是这样,是父亲的老朋友,也认识戚伯,干了几十年的警察却还是窝在家附近的派出所,永远没打算退休但也升不了官,从以前就一直把我当流浪狗看待。

  「对了翁叔,想看我表演地板动作吗?」

  翁叔又踹了我一脚代替回应,接着问道:「你妹妹去哪了?」

  「最近要过年的关系,六姐排班很满没办法常来,她就干脆不做生意了。」

  「反正你们做不做都无所谓。」

  「才没这回事。」

  我抬起头,看到一槭正一脸不爽地站在房门前。

  「啊,小师傅,总算把你请出山门了,不然你哥可能又要继续受苦了。」

  「你也稍微说点警察该说的话吧?」我话刚讲完,又被补了一脚。

  「抱歉呀,不是故意的,只是想拉椅子而已,但你挡在这边太碍事了。」

  翁叔招呼另一名随行的警察一同坐下,说道:「那么人也请出来了,你有什么问题要问的,就尽管问吧。」

  那名警察一脸尴尬地说:「呃,其实我要找的是躺在地上的这位。」

  我抬起头,仔细一看,才发现我曾见过那名警察。

  「你是那个……小陈?」

  因为这绰号太普通了,反而很容易记得。虽说如此,我还是差点就喊成小张、小刘和小王。

  「幸会幸会。」

  小陈伸出手拉我起来,果然这才是属于人民保姆厚实可靠的手。

  「……找哥哥干么?」

  一槭坐回她的办公桌,仍然用不悦的口气问。

  「有些事情想请教他……可能不太方便透露。」

  「现在不讲,待会我也会从他嘴巴挖出来,既然结果都是一样的,你就直说了吧。」

  虽然是个十六岁的小女孩,但坐在社长的位置上,反而让那名警察不知如何应对。

  翁叔把手搭上他的肩膀,轻拍两下。「自从小九走后,他们家就开始走这种路线了。」

  「学长,您说的小九是———」

  翁叔打断他的话道:「你就不要管那么多,而且那小姑娘算是挺有本事的,让她听听也无所谓。」

  其实小陈就算不说,我也猜得到发生了什么事。

  直觉联想到坟地事故。

  毕竟我之所以和他产生交集,也是肇因于此。

  「那,怎么了吗?」

  战战兢兢地开口。谨慎地行动。必要时就闭上嘴巴,别说多余的话。

  「……你还记得方鸢吗?我听说你们认识。」

  「记得,是那个浪漫的自助餐小弟嘛。」

  十三岁的少年,彩薇的同学与朋友。

  麦片里的玩具。

  回想起他的事,仍觉得他是个不错的家伙。至少送女孩子贝壳这种事我一辈子都做不出来。

  听见我这么说,小陈的表情稍微缓和了,不再是刚进门那面色凝重的样子。

  「那我就直说了,几天前他涉入一起案件。」小陈拿出笔记本,反复确认后才说:「听说你在……嗯,一月二十四号的时候跟他待在一起。」

  「那是礼拜几?」

  「你们碰到挖坟案的隔天。」

  「哦,是这样没错,不过我先声明不是我干的。」

  「你知道发生什么事了?」

  「不知道,所以才要先声明。」

  于是我又被揍了一下。殴打我的当然是那个秃子大叔。

  「别说些捣乱的话,人家问你什么你认真回答就是了,混账。」

  「没关系的,学长。这算是我自己私下在调查,麻烦你帮忙牵线也麻烦这位小哥了。」

  小陈警官过于耿直的态度反而让我对自己刚才的轻浮感到愧疚。

  「抱歉。」我接着问道:「但是你刚刚说案件是在几天前发生的,怎么会问到三个礼拜前的事呢?」

  「背后的原因很复杂。」

  小陈把方鸢打伤人的事完整详述了一遍,包含他身上的异状也生动地描述给我们听。

  用「生动」这个词形容可能不太恰当。

  但小陈的态度,不像是为了刻意营造效果而把那天的事情夸张化,再说,他也没理由这么做。

  警察先生自己也吓坏了。

  我感到很混乱,一方面是难以把方鸢的印象和暴力事件牵涉在一起,另一方面则是对他的怪异举动感到不安。

  烧焦的———

  再一次地回想起来。

  两个月前也碰过类似的案件。

  那时所有事情都被埋葬在十多年前的光阴中。

  「这和坟地有什么关系?」翁叔问道。他和一槭都不知道三个礼拜前的事,所以听得一头雾水。

  小陈耐心地从头说起。

  如果可以还真希望他不要讲述得如此详细。

  只是太迟了。虽然也是预料中的事,方小弟闹出那种风波,不可能会和三个礼拜前坟地的事没关系。

  这下一槭什么都知道了。

  这阵子一直刻意隐瞒的事在短短半小时间被完全泄漏,让我觉得自己还挺蠢的。

  果然,听到坟墓被人破坏,一槭旋即问起后续如何处理。

  费解的是,她却一点都不显得惊讶,反而一副早知如此的样子。

  「因为只是被挖一个小洞而已,我和戚伯先把土填回去了。后来家属也没有表示要迁葬,所以就想说……」

  我明明没有做错事,声音还是不自觉变小。

  「真是笨蛋。」一槭说:「我是说彩薇。如果她真的要帮忙可以直接开口,没必要把你拖下水。」

  「你不是把人家寄来的信扔到厨余桶了吗?」

  「我就是不喜欢她每次都拐弯抹脚的样子,跟她师傅一个样!因为这样我才不要你跟她走太近。」

  这之间没有关系吧?

  一槭莫名地生起气来,翁叔虽然搞不清楚状况还是安抚道「小师傅别气了别气了,有什么话好好讲。」

  是啊,有什么话好好讲。

  上一个说这种话的人坟头的草恐怕已经比我还高了。

  「对了,那个被打伤的人现在状况如何?」我刻意转移话题,不然把那两个女孩的私人恩怨带到外人面前实在不太礼貌。

  「还在昏迷中,后续如何都还要再观察。虽然是没有生命危险,但状况也不怎么乐观……」小陈重新检视笔记本后问道:「你<span id="chapter_last"></span>

  刚才说的那艘船是在哪里?」

  我把和方鸢一起去的那艘废船位址告诉小陈,小陈听了之后追问道:「那孩子当时看起来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吗?」

  「奇怪的地方?」不太明白小陈的问题,我摇头道:「没有,而且我碰到他也只是巧合,单纯是看到他在墓园就顺势跟他一起行动。」

  「墓园啊……我听戚伯说他这段期间常一个人跑到那里去,好像是想帮忙抓盗墓贼。」

  「嗯,真是太罗曼蒂克了。」我用梦子的腔调说着,又招来一槭和翁叔的白眼。

  「放任小孩跑去墓仔埔,真不知道现在的父母亲在想什么。」翁叔插话道。

  「我想他妈妈应该也不知道。」我说:「可能以为小孩只是去找朋友玩而已。他们现在放寒假,很闲。」

  「就为了帮那女孩抓犯人成天往那种地方跑,再怎么想讨好她也不用这样。人家看他三天两头在那守着,谁还敢去动坟墓?」

  「这就是青春嘛,哈哈哈。」我干笑着,说着不熟悉的词汇,其实并不是不能理解方鸢的想法。

  小孩子的想法细腻又单纯。

  「说到重点了。」原本一直在旁聆听的少女终于开口。「方鸢的行为很不合理。」

  「你是指哪边不合理?在我听来,他整个人都有病。你们也听到他给小陈画了什么鬼东西出来吧?那个啊,肯定就是这样没错。」

  翁叔抓抓光秃的头顶说。

  「毕竟每天都跑去墓园……如果是那种忙,警察帮不上,但我可以介绍能办事的人。」

  小陈擦掉额头上的冷汗,说道:「因为去了医院又一副没事的样子,医生问他话也都说自己没问题。听说后来他妈妈有带他去向戚伯的王爷道歉……」

  「你是想说中邪了?」一槭挑了挑眉。

  「也有可能是压力太大了。」这次换我开口。

  如果少年真的把揪出挖坟的犯人视为己任,那想必也蒙受不少精神折磨。

  例如看见或听见不该存在于世界上的东西。大概吧。

  「是那个……思觉失调?」小陈提起近年来相当熟悉的词汇。

  同时也是一个光是被提起就足以让人感到惶恐的不友善名词。

  毕竟是曾被称为神经衰落之国的地方,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妄想、幻觉、胡言乱语。

  控制、被控制,思考剥夺及躁郁。

  schizine & phren。诸如此类。

  「可是那孩子之前没有表现出任何症状吧?」

  「前期病征不明显,但———」

  只是可能而已。

  「不用往那方面想,」一槭打断我的话。

  「李明发。」她向小陈问道:「被打伤的船东,是叫这个名字吗?」

  「师傅您认识?」

  「三个礼拜前他也来找过我,真是讨人厌的巧合。」一槭轻轻叹息道:「我想知道的是,他被方鸢打伤……或者说他出现在墓园的理由是什么?」

  小陈同时也在追查三个礼拜前的挖坟案,经一槭提醒,他立刻反问道:「难道是他干的?」

  本来想问一槭为什么不把这件事告诉我,结果却因此错失时机了。

  「偷东西呀……」翁叔扶着额头说。

  「不,学长,如果是偷东西的话,上次就应该要得手了。这次再跑去挖应该还有别的目的,再说,那是他妹妹的坟,怎样都不会对自己家人下手。」

  会不会对家人下手不好说,但坟墓里的东西都完好如初,至少盗墓的可能性从一开始就被排除了。

  「李明发接到电话后就立刻赶回去了,他不可能是犯人。就算真的是他做的,那也不会选在和我们约好的前天下手,多跑这趟一点意义都没有。三周前的事跟他没关系……」

  一槭突然看向我,我抓准机会问道:「所以他找你做什么?」

  「找舍利。」

  「舍利?」

  「我懒得再解释了,自己google。」

  不……我还不至于连这种程度的常识都不具备。

  只是为什么是舍利?

  突然想起那时候少女母亲的坟中,那具骨骸。

  当时祂手里握的琉璃珠———

  「哥哥,舍利的事不要再追究了,那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

  「但这或许和挖坟案———」

  「没有关系。」一槭打断我的话,接着说:「最重要的还是,当初犯人为什么不把土填回去?你也说那个洞不大了,你和戚伯没花多少时间就把坟地回复原状,那不管犯人的目的是什么,他应该都有办法善后才是。」

  「有没有可能是时间的缘故?」

  「早上彩薇才发现坟地被挖了,那犯人有一整个晚上能做这件事,半夜也不会有人无聊跑去坟地,时间根本不成问题。

  会留下作案痕迹的人,不是根本不在乎被发现不然就是从一开始便希望别人发现。」

  「有什么理由非要让别人知道不可吗……」

  「哥,」一槭不耐烦地瞪了我一眼。「别再装傻了,你早就知道是谁做的了吧?」

  「我根本什么都不知道。」

  我的视线在小陈和翁叔两人之间来回交错着,翁叔看到我的蠢样也说:「你真是太抬举你哥了。」

  「我并不是看得起他才这样讲,只是觉得他这副样子让人看了很不爽。」一槭轻咳两声道:「那先不管三个礼拜前的事了。李明发会倒在庙后面的小径也很奇怪。方鸢是在什么样的状况下袭击李明发的?如果那时方鸢待在坟地,那李明发被攻击的地点应该是在墓园里。」

  「确实,在那种情况下方鸢小弟根本没有李明发犯案的证据。就算他怀疑李明发是挖坟的犯人所以攻击他,那也要等到他有所行动才合理。」翁叔想了想接着问:「还是说,因为铲子吗?看到手上拿着铲子所以认定李明发就是来挖坟的。」

  「戚伯说那把铲子是他扔在那,不是李明发或方鸢带来的。」小陈回道。

  这点我倒是可以作证,记得那时替坟墓填完土,戚伯就把带来的铲子随手丢在王爷庙后的巷子。没意外的话,应该是同一把。

  「所以是临时起意的呀……」翁叔的思路再次受到阻断。

  「应该是这样没错,因为那时候方鸢的精神状况很不稳定,会做出什么事情都不奇怪。」

  「那也可以晚点再讨论,」一槭说:「舍利和墓地的事应该都和十三年前的火烧船脱不了关系,如果真的想知道那个男生打伤人的原因,就去把那艘船的底细查清楚。我言尽于此了。」

  「言尽于此是指话说完了?」小陈搔着鬓角问。

  「嗯。我觉得再深入下去会牵扯到更多人……我不认为那是好事。」

  「你的意思是方鸢小弟被人指使才打伤人吗?」

  这好像是小陈最初的猜想。

  「我不认识他所以细节不清楚。只是听起来这世界上除了那个女孩以外应该没人能使唤他吧?所以就到此为止吧。」

  一槭打了一个哈欠,跳下椅子准备回房间。

  「等等!那他看到的到底是什么?真的是鬼吗?」

  「这世上没有不可思议的事。」

  一槭回过头,说完又笑了笑。

  「开玩笑的,我只是一直很想说这句话试试。倒是叫他不用再去拜王爷了,我不相信必然善,但很肯定功能神性。为了人而诞生的神明,是不会因为这种理由就降下神罚的。」

  她说。

  「所以,还是叫他老实去看医生吧。这次最好从头到尾做一次完整的检查。」

  抛下不负责任的话,留下我们三人在客厅面面相觑。

  「那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先开口的是翁叔,他向小陈问道。

  「也不能怎么办,先回局里去把现有的资料整理整理,找个时间再去坟地看看,刚刚师傅也说了,那里应该还有什么线索才是。」

  「能顺道载我一程吗?」我说。

  「是可以,你要去找戚伯吗?」

  「我想去找他孙女,朋友发生这种事,她应该很难过。」

  「确实。」

  小陈露出倦容道:「大家都辛苦了。」

  实际上。

  我也不确定彩薇的心情是否真的会受此影响。那个人的想法很难捉摸,并不是不会把喜怒哀乐表现出来,而是就算表现出来也看不出有几分真实。

  但我想事情会演变到目前的局面,应该也是她始料未及的。

  愧疚吧。我想。

  虽然我还不清楚理由,但就像是我一直以来对她抱持的感情一样。

  果然还是。

  愧疚。

  所以才无法坐视不管。<span id="chapter_last"></span>

  3

  我搭上小陈的私用车,前去海港小镇。大概是因为刚才的对话节奏完全被一槭和翁叔打乱的关系,一路上小陈仍不停找机会向我询问方鸢的事。

  「所以你们去那艘船上做什么?」

  「只是顺路而已。他要去捡贝壳,我在调查船难的事,因为好像和那个女生的妈妈有关。」

  「她妈妈怎么了吗?」

  「船难发生不久前自杀了。」

  「哦,好像有听戚伯提过。唉,不是墓园不然就是废船,你们这些小鬼怎么老爱往那种地方跑啊?」

  我已经不能算是小鬼了,只是被归类在小孩的感觉并不坏。

  「大概是因为无聊吧。」我接着问:「这和方鸢的状况有关系吗?」

  「目前听起来是没关系。我只是很在意他说的那个东西而已。」小陈伸手把我面前的置物柜打开,从里面掉出一张纸。我漂亮地接住了。

  「那就是他之前画给我看的。」

  烧焦的人。

  四肢不全的人。

  「我们先不要往灵异的方面想,你觉得这东西还有可能是什么?」

  因为并没有被对方当嫌疑人看待,所以小陈似乎很乐于跟我分享情报。

  我并没有多说,连船上有弹壳的事都没讲,反正翁叔那边早晚也会查出来,到时候再说也不迟,现在小陈要烦恼的事已经够多了。

  就另一个角度而言,我也认同一槭的话,继续发掘下去不会有好结果的。

  之所以去这一趟,只能说是有不得已的理由。

  「那你又是怎么看的呢?」

  用问题回答问题往往会遭受绝大多数人反感,不过这也是用比较婉转的方式告诉对方「我不知道」。

  或是「我不想说」。

  「也有可能是尸体。」

  「尸体?」

  「因为方鸢说是看到那东西在李明发背上,所以他到坟地来搞不好是想埋尸体,结果刚好被撞见。」

  「那尸体呢?」

  「可能已经被处理掉了。鸢小弟或许是被威胁了还怎样的,好不容易才找到机会反击。」

  「人不太可能背着尸体到处跑吧。」

  「嗯,所以只是猜测而已。后来我也有去鸢小弟家访查过,对比那天,他的意识很清楚,只是什么都不肯说。不管问什么问题,他都一概回答不记得了。」小陈说:「就算是小孩,也有分擅长说谎和不擅长说谎,他很明显是不擅长的那种。」

  「感觉得出来。」我轻声笑道。

  「如果他愿意把一切交代清楚,事情就会好办很多,根本不需要绕一大圈跑来打扰你们。」

  「没关系的,别放在心上。他既然不肯说,那大概真的是很重要的事吧。」

  「因为是小孩子,所以也不能用太激烈的手段逼他。」

  「原来现在的警察还被允许逼供人吗?」

  「骗你的。」小陈说:「就算可以也绝对不可能告诉你。」

  「说得也是。」

  「当然也可以什么都不管,当作一般的伤害案件处理就好。」

  「那你为什么不这么做?」

  「这么做不就等同于认输了吗?这案子明显有问题,再怎么样都不可能视而不见吧。」

  「我认识的警察好像都喜欢说些刑警才会说的话,既然如此当初你们干么不去考刑事警察?」

  「才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一开始也头痛的很,想说把这案子丢给别人去烦恼就好,反正能做的已经做完了,我只想每个月都领到薪水,这样就够了。」小陈话锋一转,接着说:「可是这样一来就几乎等同于承认世界只需要刑警存在,不是吗?能引发事件的是刑警、调查事件的是刑警、解决事件的依然是刑警。像我们这种待在派出所的人啊,在故事中就是被为了用来描写背景而存在的。」

  就像他的名字「小陈」一样。到现在都还不知道本名,感觉也没必要知道。

  过场人物般的存在。仿佛是他给自己的注解。

  「这是学长说的。他也问我干么查得那么仔细,我告诉他我讨厌事情做到一半的感觉,他就说了和这意思差不多的话。」他弹了弹舌根,勾勒起嘴角。「挺帅气的啊,那老头子。」

  「喔。」

  因为不是警察,所以没有任何感触———借口吧。

  「那个人有这样的潜质,去激发人积极的一面。也是听了他的话后,我才觉得追查下去并没有错。」

  「你这样下去会死掉的。」

  「什么啊?」小陈发出清爽的笑声说:「又不是多大不了的事。」

  「我认为过上迁就着每件事的人生也没什么不好。」

  「你还年轻,不要这么快就想不开。人生还很漫长,以后有很多无聊事等着你去做。」

  「套用你刚刚的说法,就算在这次的故事平安无事度过了,在下次的事件里你八成还会再被叫出来,届时可能就不会那么幸运了。」

  「不是有句话说每个人都是人生的主角吗?所以没有什么退不退场的问题,主角下场后,通常戏也演完了吧。」小陈脸上的笑容依然没有退却。

  「如果负责编写剧本的人是连主角都能毫不犹豫斩杀的混蛋就另当别论了。」

  「这么说也是。」他说:「可惜以我现在的身份不能对人说丧气话,不然和你聊这些挺愉快的。」

  「因为是闲聊呀。」

  小陈把我放在彩薇家门口,离开前,他还特地嘱咐道:「如果有什么消息,随时联络我。」

  回到半熟悉的地方,深呼吸一口气,感觉吃进了满满的海水咸味。

  我跨过院子,按下彩薇家的门铃。

  应门的是小女孩。几乎可以由此判断戚伯戚婶不在家。

  「随便帮陌生人开门很危险喔。」我说。

  见到我,彩薇睁大了眼睛并倒吸一口气,发出诧异的声音。

  呆滞几秒后她才回复镇定说。「闭嘴,鲁巴巴。」

  「谁是鲁巴巴?」

  这家伙是不是以为只要随便一个字加上叠字词就能用来称呼人了?

  她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侧过身让我进去。见到我,脸上没有浮现任何喜悦(如果真的发生这种事反而会让人很害怕),显得更忧郁了。

  「方鸢的事,不要紧吧?」

  「这几天都没跟他碰面,昨天他妈妈带他来拜拜时,阿公也说不能出去看。」

  「我不是问他的事,我是问你,你还好吗?」

  「……又没怎样。」

  「你今天没出门吧?现在的穿着打扮简直跟被叔父关在地下室十五年的人一样。」

  「对一个连十五岁都不到的人举这种例子听也听不懂。」彩薇说:「本来就不喜欢出门。」

  毕竟和一槭是半个模子刻出来的。

  我环顾阴暗无生气的客厅,感觉不到其他人的气息。

  「你一个人在家吗?」

  「克莉丝在楼上。比起来,她才是真正专心在难过的人。」

  正好有事情想问克莉丝,不过不急。

  「安慰她很耗费精神。」

  她说着逞强的话,接着问:「槭姐姐没来吗?」

  「没有。」

  「那已经被她知道了吗?」

  「知道了。她说她不想插手。」

  「唔。」她轻轻咬着下唇,接着说:「如果是槭姐姐的话,或许会有办法……」

  「醒醒吧,她是不会来的。而且我不认为她会比警察有用,有个自发性在调查的警察还挺热血的,要是他不打算放弃,早晚应该都会被他查个清楚。」

  这句话完全是针对彩薇而说的。

  「你是说小张吗?他也来家里问过了。」

  「是小陈。」我说:「那他应该也有问起你那张画的事。」

  「喔,是指那个被涂黑的人吧。」

  「所以说,不是那个吧?」我指着彩薇胸前的项链说。

  「你怎么知道已经确认过了?」彩薇眯起眼睛反问。

  「我也没想到我比想象中还了解你。你才不是会放着问题不管的个性。」

  我早该知道了。

  三年前,九岁的她就会一个人搭公车到二殡去找那个死去的女孩了。

  理由只是因为她看得到。

  当然若不是以此为契机,她就不可能会结识青镵并遇到我们,所以这都是后话,至少在当下可以确定,彩薇和我不一样,她是会在雪球成形前急着把它扔出去的那类人。

  好处是麻烦或问题可以尽快得到纾解。

  坏处是雪滚得不够厚,让里面的石头能轻易把人砸得头破血流。

  再说台湾也没有雪。

  「好吧。」

  妥协后则是———

  「看过了,什么都没有。」彩薇说:「可是这不准,很多东西本来<span id="chapter_last"></span>

  就是看不见的。」

  「我相信你的角色设定。」

  「……一点都不好笑。」

  「我本来就没打算开玩笑。」

  她走上楼梯,我跟在她身后。这是相当自然的默契。

  进去她房间前,她还特别敲了敲门。

  里面没有回应,于是彩薇便把门打开。

  一个穿着短裙的少女正趴在彩薇的拉拉熊床单上。从我的角度还是不要盯着看比较好。

  「克莉丝,有人来了。」

  少女翻过来,撑起上半身,似乎也不太在意自己的仪态,看见我硬挤出笑容说:「啊,是彩薇的哥哥呀。」

  「不用勉强自己笑,我并没有受过要强迫人随时面带微笑的教育。」

  听我说完,她的脸立刻就垮下来,低垂着头,毫无保留地呈现失去元气、极度沮丧的样子。

  大起大落的情绪与戏剧化的展演方式。

  听话的乖孩子。

  要她去策动什么不可告人的计划,果然是不可能的吧。

  所以一切才会失控。

  「彩薇说那件事之后她就没有再见到方鸢了,他现在是待在家里对吧?」

  「应该是。」克莉丝怯声说:「虽然我也还没跟他见上面……」

  「你去找过他了?」

  「找过了,只是他不肯见我。毕竟都是因为我的缘故。」

  「这样讲也没错。」

  克莉丝忽然抬起头来,只差没有发出「咦」的声音。

  「挖开坟墓的人,就是你吧。」

  「为什么……是我?」

  「我不太擅长分析,如果你不老实承认的话我会很尴尬,再说我只是想确认这件事而已,没有其他目的。」

  「不,不是我……不是我做的。」少女抿着下唇,极力摇头否认。

  果然没有这么轻松。

  我真的挺希望每件事情都能仿造一条线的模式解决就好。例如:事件发生↓讯问↓犯人自白(或自爆)↓后日谈。类似于此的架构。

  「我不是故意的,只是不擅长说安慰人的话。再说他应该也不讨厌这样,你其实不用感到自责。我比较好奇你到底是怎么看待方鸢的?」

  「怎么看待……」

  「嗯,喜欢他吗?」

  「为什么要这么问?」

  「我实在想不透挖开坟墓对谁有好处,除了引起某人注意外一点意义都没有。」

  所谓的某人,其实也只是与那座坟有关的人。

  建造坟墓的戚伯。

  往生者家属的船东及其侄女。

  还有自愿与非自愿被卷入事件中的人———

  警察。

  与那个少年。

  而从挖坟案发生至今,最投入其中的人就是方鸢。

  如果说影响谁最甚,那也非他莫属。

  所以不需要破坏整座坟地,甚至不用联络警方,只要单纯让事件本身存在就好。如此,就会有人为了它而行动。

  青梅竹马。

  家庭环境相仿的两人。

  境遇相同的孩子们。

  当然,他们的过去我一无所知,如今也不可能从他们口中打听,就算打听到了也毫无意义。情感经语言包装后总是显得廉价。

  只不过我还是想知道。

  在这样的状况下成长的两人,是如何看待对方的?

  或者说,想确认。

  我并不是抱持着纯粹的善意而来。

  而是想让一切划上句点。

  所以也算是迫不得已。

  「我从来没想过这些事。鸢仔也什么都没跟我说过……」

  「你的意思是你很自然地认定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啰?包含他为了坟墓的事每天跑来站岗、最后把自己或别人毁掉,这也是理所当然、合情合理。是这个意思吗?」

  「不,不是这样的,如果我知道他每天都来一定会阻止他!只是我从来没有在墓园见过他,这阵子也常常找不到他人。」

  「因为他不想让你知道、不想让你担心,你们就是照着这样的相处模式一路扶持而来的,你是想这么说没错吧。所以我才要问你是怎么看待他的,而你又认为他是怎么看你的?」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少女哀号着。

  「那就现在想。努力想出一个能说服自己的答案。」

  「答案……」

  「因为你们从小就认识了,所以让他愿意牺牲自己的一切也不惜要保护你,这是个答案。因为他从以前就深爱着你,所以他会尽可能地讨好你,只为了让你开心,这也是个答案。再不然单纯是因为你长得漂亮也行,这依然算是答案。你只要随便挑一个就好了,应该不难吧?努力回顾这十三年来总有些值得让你们维系彼此的理由吧?如果理由一个都找不到那长久以来他在你身上所挹注的感情都跟垃圾没两样了,你不会希望发生这种事的,没错吧?既然他在你的生命中已经占据了大半时间,那否定他的人生就等同否定自己,你一直都相信自己是被爱着的,不是吗?若不这么想,你也不可能会愿意每天都去坟前找母亲说话,或是痴痴等待父亲回来了,是吧?你深爱着素未谋面的父母亲,却忽视一直以来陪在你身边的那个少年,这是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的,你早就察觉他对你的心意,只是不愿承认而已。如果,只是如果,对你而言那真的是纯粹的恋心,百分之百的恋慕,那你大可坦然接受这一切,在面对这问题时你不必迟疑这么久,只要稍微想一下就能轻松推出答案了。但你没有这么做,这代表你所认定他眼中的你,并不是值得爱戴、拥护、侍奉、守护的对象,甚至连一点讨喜的成分都没有。所以我才会问你,你是怎么看待他的?而你又认为他是怎么看待你的?」

  已经好久没有一口气说这么多话了。

  这是很久以前看人玩过的把戏,非常讨人厌的那种。

  「枫哥哥,够了吧。」彩薇打断我的话。「不要又把人弄哭了。」

  已经来不及了。

  克莉丝早已泪流满面。

  我不知道我所说的话她究竟听进去了几成,实际上回头检视就会发现大部分是不着边际的废话,但对话,或者说语言的好处就是这样,无法再次回溯,所以在一大串废话中只要留下一两句足以撬开她心扉的话就够了,就像那块坟冢一样。那一两句话就会成为缠绕在她心头无法割舍的诅咒。

  「一槭那套我学不来,所以只能采取这种手段。」我如此告诉彩薇。「这是必要之恶。」

  其实我只是因为「必要之恶」这个词听起来很帅,根本搞不清楚是什么意思。

  再说,我也不了解那女孩,过去十几年来她的人生如何我也没兴趣知道,我只是利用现有所知的只字片语擅自揣测她的想法而已。不过,与其说是揣测,不如说是捏造吧。用尖锐的语气和文字包装中庸的意涵,那么她的想法很轻易就能被引导至我所期待的方向。

  「那么,」我转向哭泣中的少女,再次问道:「你已经找到答案了吗?」

  「……情。」

  克莉丝的声音因为呜咽声而变得模糊。她又再说了一次,这次我才听清楚她说的是「同情」。

  「他根本不喜欢我。」

  「是吗?」

  「只是因为我没有爸爸妈妈!我早就知道了……他一直都觉得我很可怜,不管是被人欺负还是自己受伤都一样,他会站出来的理由永远都是因为觉得我已经很可怜了,不能再可怜下去!就只是这样而已,根本没有其他理由。」

  「你有告诉过他你是这么想的吗?」

  「这种话怎么可能说得出口……」

  「不是因为说不出口,而是无所谓吧?」

  克莉丝用泪眼汪汪的瞳孔瞪着我,尽管她依然沉溺于悲伤中,但我感觉得出来那双眼睛中隐含着些许的愤怒。<span id="chapter_last"></span>

  也好、被同情也罢的存在,这世界上唯一一个会愿意关心你的人就只剩下他了,这是他亲口说的,不管是真心非真心都好,至少他是唯一会有实际作为的人不是吗?这就是最佳证明了。这世界上没有虚假的人,因为就算是笑里藏刀者,也必然是愿意为了你而露出笑容般伟大,拥有这份心意的人本身就值得敬爱了,至少他愿意为了欺骗你而欺骗。正好你也没什么能在乎的事,没什么值得在乎的事,你只在乎你自己,只在乎他愿不愿意继续如此对待你,所以你必须不停确认、反复确认、再三确认这件事,即使他在过往的十三年间每一天都看着你,他的视野中只有你存在,但也难保明天、后天他就不再只注视着你了,总有一天你们的人生会走上不同的道路吧,这样的可能性并非不存在,你有着你许诺给自己的未来,而他自然也应当要有他的。届时你该怎么活下去呢?你的世界还剩下什么呢?什么也不剩了吧,你相当害怕,害怕这几乎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发生,每天都在害怕着,因此每天都必须反复确认今天的他眼里依然只有你一个人,你必须强迫他不停看着你、关注着你、为了你而活着,证明他是为了你而存在的,证明他愿意为了你做任何事,你需要证据,新的证据,能用来说服自己他依然属于你强而有力的证据。所以说———挖开坟墓的人,就是你吧。」

  结束了。

  其实我只是为了最初与最后的那句话在铺陈。

  没有经过什么严谨的推导过程,只是很暴力地把一切拆解开来,连逻辑顺序都被甩到一旁去了。

  克莉丝没有反驳我,只是不停地哭泣。

  然后。

  我看见她揉着眼睛,混杂不间断的啜泣声,点点头。

  凿开坟墓的一小个洞口,没有偷任何东西,后续也没有采取任何动作。是为了什么理由?

  才没有理由。询问动机是不明智的。

  单纯为了让「坟地被破坏」这件事发生。

  然而那只是个相当不起眼的小洞,若不是每天都去坟前参拜的人不可能有机会发现吧。

  意即,也只有每天都去参拜的人才有机会发现。而那毕竟是母亲的坟墓,能越快被人发现、越快处理越好。

  当然这些都是结果论。我并没有把这一切告诉彩薇,我还需要盟友。

  一旁的彩薇低垂着头,不愿看我一眼。

  「对了,你有拿到贝壳吗?」我向克莉丝问道。

  克莉丝现在的状态没办法回答我的问题,我只能看见她捂着脸点点头。

  「那就好。」我说:「忘掉我刚才说的话吧,全部都是假的。」

  没有回应。事到如今才想着要补救有点太迟了,但我尽力了。我希望她哭完后能只记得最后一句话就好。

  我只是想透过她证实挖坟犯人的真实身份而已。

  「我去外面等你。」我轻轻把手搭在彩薇的肩膀上,没有被她当作性骚扰,她的双手无力地垂在躯干两侧,像人偶一样动也不动地伫立在原地。

  安静地步出房间,坐在彩薇家门口的石阶前。一辈子可能再也找不到比此时更适合抽烟的时机了,可是我恨透香烟的味道了。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感觉是足以让太阳在空中划上半圆的悠久时光,但实际上这次的等待不过花上半小时而已。

  三十分钟后,彩薇走出家门。

  「她还好吗?」

  「哭到睡着了,短时间内不打算醒来。」

  「那就好。」

  「既然早就知道了为什么要拖到现在才讲?」她用恶劣的口气,像是在咒骂我般说着。

  「我在观察。」我说:「如果能在一槭不知情的状况下让一切都当作没发生过是最好,但她现在什么都知道了,所以快结束吧。」

  「你还在担心那封信的事呀。」

  「我说过了,我在担心你。」我站起身说道:「接下来去方鸢家。」

  「你打算用同一种方式对待他吗?」彩薇问。

  「我其实很唠叨的。」

  因为不想耽误时间,决定边走边聊。

  实际上我心中也相当忐忑。欺负可爱的小女生很简单,但是对付精神状况不稳的小男生就没这么容易了。

  语言是一种双向交流的工具,在利用文字取得对方理解前最重要的是对方要先有意愿聆听,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必要时,会受伤吧。

  「你用这种手段弄过多少人?」

  「误会。」我说。「我只是在模仿记忆中最讨人厌的家伙。」

  「有需要模仿自己吗?」

  「你真是一点都不可爱。」

  听说每天早上醒来都站在镜子面前问「你是谁」,总有一天精神会崩坏。

  趁着某次暑假我试过了,事实证明这是假的,至少对我而言不管用。越是去相信谣言的真实性,谣言的力量就越强大。

  「话说回来,克莉丝说他去找过方鸢了,只是没见上面。那换成谁去都没用吧。」

  彩薇说,就算方鸢愿意见我们,他爸妈可能也会阻止。

  「总要试试看。说不定克莉丝根本没去找过他。」

  「是吗?」

  我耸肩。「她没有想到当初小小的恶作剧会引发后续的事件吧,换成是我也会没脸见方鸢的,可能一看到他就会哭出来了。

  「不,你才不会。」

  「反正那个女孩子现在的情绪就像拉紧的琴弦一样,只要稍微碰一下就会断掉。只能说她刚好挑上最坏的时机去挖坟了。」

  彩薇沉默不语。

  考虑了一下,我接着说:「这不全然是她的错。不,应该说方鸢小弟会有那种状况和她没有关系,所以她不需要太苛责自己。」

  我其实没有、也没资格苛责她,只是想尽快确认她和挖坟案的关系而已。

  「他不是因为发现有人要挖克莉丝妈妈的坟才动手的吗?」

  「神智清醒的人不会随便乱揍人的,何况那还是克莉丝的舅舅。」

  所以现在才要去找出原因,尽管这算是某种偏见,细节追究起来,不管做什么行为大概都真的不需要理由吧。

  海风迎面吹来,今天的自助餐店照常营业。

  生意似乎没有因为店主儿子的事情受到打击,依然维持着三三两两的客人数,不同的是,店内弥漫着不协调的气氛。来用餐的人面无表情地吃着饭,彼此也不交谈,而掌柜的老板娘则显得疲惫消瘦。

  「欢迎光临。」老板娘见到我们,先是惊讶,接着露出母亲特有的、仅存在为人母者脸上的悲怆笑容说:「彩薇是来找方鸢的吗?」

  「嗯,和哥哥来找他玩。」

  我也向老板娘打招呼,她点点头,像是对我的脸有印象。我思考着是不是该说些「我很遗憾」之类的客套话,但总觉得这时候保持沉默与同理的微笑才是真正的温柔。

  不,其实我并不清楚罪犯的家人该背负着怎样的十字架,毕竟我不是彩薇。

  再说,方鸢也还没成为犯人。

  「他在自己房间里。」方鸢的妈妈说,并拜托我们顺便把午餐的面包拿给他。「看到你们的话,他的胃口可能会比较好一点。」

  交涉意外地顺利。

  我们上楼。和彩薇家的水泥楼梯不一样,是座踩上去会发生咿哑难听声音的木梯。

  二楼是客厅,母子生活起居的空间集中在这里,电视机旁的矮柜上放着父亲的遗像,我向相片里的男人道歉,接着上了三楼,来到少年的房间。

  「以前和克莉丝来过。」彩薇站在其中一扇门前,我把刚才拿到的面包塞给她。

  「不是要拿给他吗?」

  「我猜他没那个心情,你自己留着吃吧。」

  彩薇盯着捧在双手心上的面包,看起来显得不知所措。

  我将手放上门把。

  轻轻一转,没有锁。门扉透出了数公分宽的小缝,室内流着如晚霞般脆弱的光芒。

  「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要进来。」我告诉彩薇。

  「……什么意思?」

  「意思是,如果我平安回来的话,我们就结婚吧。」

  「绝对不会进去的。」

  找到机会就想说些帅气的台词,偶尔我也有少女心的一面。

  于是我把彩薇一个人留在门外的世界,独自走进房间。

  看不到有什么特别或值得在意的地方。

  普通。

  非常普通。

  在踏入房间后,也只有这样的想法。<span id="chapter_last"></span>

  认了,挖坟的人是她。我想还是得先告诉你这件事。」

  「原来呀。」方鸢用微弱的声音说道。虽然面容憔悴得像骷髅,但光是能正常沟通就值得庆幸。

  「你从什么时候就知道了?」

  「大概是第三天。」

  「虽然知道了,但后续每一天都还是跑到坟地去吗?」

  微弱的呼吸声取代回答。

  我改口问道:「理由是什么?」

  这次连丁点足以被称作征象的回应都没了。

  「不能说吗?」

  对,不能,真是遗憾。我在心中擅自替他回答。

  「那我换个问法,你瞒着克莉丝多少事情?」

  「……为什么是克莉丝?」

  「我想不透还有谁值得你这么做。嗯,我一直以为你很喜欢这种,呃,单方面牺牲奉献的感觉。」

  「你说得太夸张了。」

  「嗯,大部分在做这件事的人都不喜欢被点明自己的行为,这样原本高贵的情操就变得十分廉价。有些事情比起说出口,永远放在心里才是真正有价值的。就跟她对你的依赖一样,或者说,你也在依赖她吧。」我指着他的腿问道:「什么时候弄伤的?」

  「什么意思?」

  「先回答我的问题,什么时候弄伤的?」

  「你说我的脚吗?」

  「走路的样子很奇怪。是那种一辈子都复原不了的伤吗?」

  「可能吧。以前被人从防波堤上推下去过,因为我拿水鸳鸯丢他们。」

  「虽然我跟你不熟,但不觉得你是会做这种事的人。」

  「嗯,毕竟他们也这样对克莉丝,我只是用同一招回敬他们而已。」少年用挑衅般的口吻说:「这就是你想听到的吧?」

  「我觉得这样很好,如果你是用自我虐待的方式找到成就感,那就继续这样下去也无所谓。」

  我故作自然地走到他的书桌前,过程中依然感到他锐利、病态的视线。真难想象这家伙才十三岁,三个礼拜不见,我总觉得他变得比我还衰老。

  桌上放着一把美工刀,刀刃没有收进去,上面留有干掉的血迹。

  小心地把刀子拿起来,并同样谨慎地将刀刃收进刀柄里。我瞥了他一眼,没有反应,安全。

  「今天天气挺凉快的。」

  「嗯。」他伸手抹去脸上的汗珠,但只是徒劳,多此一举,一点用都没有,完全是没有意义的动作,他在自己都没察觉的状况下已经满头大汗。当然跟我没关系,和我的对话还远不足以让他感到紧张。

  「刚刚说到哪了?对了,谈到你对克莉丝的态度。其实我刚才也和她聊到这个话题。」

  「她怎么说?」

  「她很喜欢你,真的,大概吧,大概是真的。」

  「这样啊。」

  「不表现得更开心一点吗?嗯……她从来没有亲口告诉过你吧?真不好意思,我擅自把很重要的事情说出来了。」

  「听不懂你到底想表达什么。」

  「不要紧,你的反应就是最好的回答了。看来你其实不太在乎这件事,嗯,因为重要的是过程,不是结果,这句话很熟悉吧?应该很多只看结果的人都说过这种话。所以我刚才才会问你腿的事,腿摔伤是结果,但不是过程,重要的不是残废的腿,而是你因为她而残废。你用行动证明自己的价值,光是这样就很有意义了。是吗?」

  「我……」

  「你从来都没有想过恨她吗?」

  「恨她?我为什么要恨她?」

  「她曾跟你提过你爸爸的事吗?」

  「就说这和她一点关系都没有了,你到底有什么毛病!」

  「看来是没有吧。这件事的确跟她没有关系,但也没有到能够让她置身事外的程度。」

  「不……才不是你说的那样。」

  少年痛苦地喘息。

  「不想看见就蒙上眼睛,不想承认的事情当作不存在。就算世界上只剩下你们两个人了,你们还是各过各的、一厢情愿地过着属于自己的生活,这和死了没两样,你或许没有这样的自觉,可是你和她就是在用这种方式过活。只可惜这一切都麻烦透顶,因为活着绝对不可能是一个人的事。」

  我说:「当然也不会是两个人的事。」

  「我并没有想过要死掉,从来都没有!」他激动地喊道,鼻水从他的鼻孔上流下,但没有混杂着眼泪,他的双眼干涩得就像是刚吸过烟草一样。

  「但是你打伤人了。那个人虽然没有死,但也难保不会一辈子都躺在病床上过活,那样子或许跟死了也没两样吧。」我说:「因为社会还是依循着一定的规则在运作,若不是有着能打破规则的力量,那犯下不被社会所允许的事,也如同和死了没两样。既然你已经越界了,那就必须花费比你当初跨过去时还要痛苦数十数百倍的心力才能回来。在这之前那个女孩要怎么办?如果你有考虑过她的话,或许就什么都不会做了吧。」

  反派总是死于话多。

  亘古不变的定律。

  「这只是我自己的想法。只是我认为真正的奉献是厚颜无耻的,并不是非要透过看轻自己或作贱自己才能表达,当然也不是什么无私、不求回报的高贵情操。就像我刚才说的,重要的是过程,不是结果,所以不论你做了什么,对方怎么想是她的事,根本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继续让自己明正言顺地赖在她的身边,那才是真正该关心的事,因为光是这点就足够让人满足了,没错吧?你是依赖她而活的,只要能从她身上找到生存的借口那你自己过得如何都无所谓,断了腿、断了手指、断了脊椎、断了脖子,只要她认为你还有价值那就有活下去的必要,所以只要你还留有一口气,你就有活下去的义务与责任,这是你替自己套上的枷锁、你擅自为自己填写的剧本。只不过最关键的还是,你要能时时刻刻透过她来认知这一点,一旦你不在她身边了,而她依然能过得好好的,那你的生命还有什么意义呢?一点意义都没有了,对你而言,那才是死刑宣告,告诉你以她为名的世界不再需要你的存在了。如果你真的喜欢她,就会想方设法、尽其所能地把自己的人生永远跟她绑在一起,用这条不值一提的命去勒索她一辈子的时间,世界上没有比这更划算的交易了。」

  「不……才不是你说的那样。」

  少年痛苦地喘息。

  「所以我才想问你跑去坟地的理由是什么?打伤人的理由又是什么?当然以你那时的状况可能根本没有正常的判断力吧,但至少你是有意识地来到墓园并在那埋伏的,这点无庸置疑。」

  少年开始,搔抓手臂。

  「既然你知道墓是克莉丝亲自挖开的了,那还有什么理由继续守着坟,不让别人挖呢?那只是一座坟,坟土下有什么都无所谓,就算被开了个洞也只要把土填回去就好了吧?」

  「不……克莉丝她不知道,她根本没发现墓里的秘密……所以绝对不能让她有机会再看到。」方鸢双手环抱着手臂颤抖着,不停用指甲刮着自己的臂膀。「也不能让别人说出去,绝对不行,克莉丝她一直都没有放弃,不能、不能让她失望,不能让她难过……」

  「什么秘密?」

  「不能说。」

  「你不说我也会亲自去确认。」

  其实我不会。我不想做触犯礼俗的事,擅自把别人的棺柩撬开会让我再无理由待在捡骨师身旁服务。<span id="chapter_last"></span>

  的我也看不清楚他投掷的方向,只能随便把头偏到其中一侧,百分之五十的机率这次成功赌到了。

  接着,他冲到我面前朝我挥拳。

  十三岁少年的拳头我并没有自信能接下,但毕竟挥拳的少年跟我一样弱不禁风,要挡下他的攻击还是有点机会的。我伸出左手,手掌拨开他的拳头,很轻易就让他挥空了。

  然而,剧烈的刺痛却彻底麻痹了我的掌心。

  我的掌心插着断掉的刀片,左手正抽搐着———和少年一样,我无法估算刀刃究竟刺到多深的部分,至少除了拇指外其余四指皆无法动弹这点是肯定的。

  「不要把你的自残工具拿来捅人啊!」

  我发出不合时宜的埋怨,失去理性的少年当然听不进我的话,我依稀能听到他嘴里含着诸如「去死」「消失」一类的词汇。

  那天克莉丝的舅舅,大概就是不幸碰上了「这种状态」的少年吧。

  当然,少年并没有什么不可思议的力量,会让他突然变得无法招架,充其量只是突然具有攻击性而已。

  这就够了。

  不会有人无故施暴,暴力永远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手段,所以在正常情况下根本不会有人刻意提防周遭的人是否带有恶意或意图不利于人,实际上呢?藏在头皮、头骨、脑膜、血管下的想法根本没有人能肯定。

  所以难以预防、难以抵御。

  就算我喊「住手」也一点用都没有,喊什么都没意义,只是种自我满足与气氛营造罢了。少年把断裂的美工刀再次对准我的眼球刺入,我依然伸手阻挡,却忘记自己伸出的是同一只手。

  嵌入掌心的刀片刺得更深了,幸运的是并没有多留一块碎片在手上。我也无暇注意伤口,老实说已经血肉模糊一片看了也是白看。

  虽然攻击眼球很不道德,但既然不是瞄准颈部等经不起任何伤害的地方,那他应该并不是抱持着真正的杀意在挥舞刀刃的。

  少年不停喊叫,但是声音和外头的排油烟管比起来恐怕还不足以吸引人注意。

  那声音听起来像是悲鸣。

  「你很害怕吗?」倒在他床旁边的我抬起头问。尽管这根本不是关心人的时候,何况还是攻击自己的人,但搞清楚少年身上发生的事就是我的目的。

  否则那个干出蠢事的笨女孩大概也要愧疚一辈子了吧。

  「是看见什么了吗?」

  例如那个无法验明正身的幻觉。

  「滚出去!」

  他把断掉的美工刀扔到一旁,朝我的脖子伸出一脚。刚才说他没有杀意是错的。他只是纯粹乱打一通。

  我掐着自己的脖子,感到喉咙卡了异物般难以呼吸,发出干呕声的同时另只手抓着他的手臂不肯放开。

  「放开!快放开我!」

  他不停踹着我的胸口。一下自己扑上来、一下又要人放手,真难伺候。

  如果还手的话,就算无法制服对方,但至少也不会落得单方面挨揍的情况吧。

  可是欺负比自己年纪还小的家伙很不道德。

  不想伤害小孩。这是我不值一提的原则。

  再说我也不是来打架的。

  我到底是来做什么的呢?疼痛感让思考回路都变得驽钝起来,原本就是个如卡了血栓一般状似馄饨的脑袋,如今再承受反复的冲击,脑子里几乎都只有「好痛好痛真的好痛」一类的想法,要深入思考复杂的事情根本不可能。

  但我依然紧抓着他的衣袖不放。

  这不是短短几秒钟的思考,是早在我抵达自助餐店前、搭上小陈警官的车前时就在思考的事。

  什么样的原因会让一个性格温顺的少年变得狂躁且暴躁呢?

  翁叔认为那是中邪了。毕竟每天都往墓园跑,真要招惹上什么东西也不奇怪吧。在这种神鬼比人还要有存在感的地方,这或许是最合理直白的解释。

  不过,我当然不会把妖异作为诠释的理由。再说我也找彩薇确认过了,那是不存在的。

  至少,彩薇眼里的世界与方鸢眼中的世界没有达成共识。

  回头省思,那便是幻觉。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产生幻觉?精神压力固然是个原因,不过少年的症状已经持续好几个礼拜了,这段期间他的意识在理性与非理性之间游走,同时他也并非没有察觉自己的症状。

  他知道是少女自己挖开坟的,他早就知道了。

  而在那之后他依然守着那座墓。

  这段期间,多了一个他必须死守的新秘密。

  二月十三号,再过两天就是除夕了。气温下探二十度,二十度摆在别的国家气候宜人,但在海岛的港湾里,雨水也如冰霜般寒冷。

  这阵子大家都穿着长袖,来的路上还能看见穿羽绒衣的钓客在岸边垂钓。这样的天气不会有穿短袖的机会,每天赤裸上身,不,更精确地说,赤裸着手臂,大概是进浴室的这段期间吧。

  少年十三岁。

  已经不是能在任何人———甚至是家人面前轻易裸露身体的年纪了。

  所以少年的母亲也没机会注意到。

  这是我的猜想,只是猜想。

  他去墓园的理由,真的是那座坟吗?

  「咕!」

  我的喉咙发出吞口水的声音。我想那就是去电影院看到腥羶情节时人们会发出的声音吧,听见自己咽喉深处挤出状似气泡破碎的声响,一点都不讨人喜欢,更谈不上可爱。少骗人了,绿小姐。

  脸颊在不知不觉中被揍了好几拳。感觉到口腔里满是无机质的味道,本想戏剧化的让血从嘴角流出,可是办不到,下一个拳头又碰!碰!碰!与啪!啪!啪!地让我把嘴里的鲜血吞进宛若被塞了异物的喉头里。

  我仍抓着他的衣袖。

  少年的手腕露出好几道刀痕。

  「那样割是死不了人的。」

  这也是挑衅的话。对喜欢拿刀子往自己手腕上划的人,指责他的意志不坚是对荣誉勋章的侮辱。

  「还是说这是你转移注意力的方法?」

  对不停施暴的少年而言回答任何问题都是不必要的,他只要专注殴打面前的人就好,把他当沙包一样往死里打,因为这是分担痛苦的最好方法。不是伤害自己不然就是伤害别人,为了避免蒙受更大的伤害与苦痛,到头来总要有人受伤。

  所以我没有还手。

  争斗的结果就是多一个人受伤,一点意义都没有。

  「好痛!好痛啊!只能这么做!我想不到其他方法了,我没有办法!」少年向我哭诉的同时,依然不停朝我挥拳。

  「你……别看了!」他的汗水滴落到我掌心上的伤,唤回暂时麻痹的疼痛感。不仅汗水,泪水、鼻涕,少年的头颅,几乎每个孔洞都被那些黏腻的液体填满,施予暴力的人却比被给予者还要痛苦,因为知道山羊不会还手,所以他像是在痛扁一只早晚要被煮成羹汤的山羊。

  不适合少年的行为举止。我依然是这么想的。

  「我说你别看了啊!」

  「我没有在看你。我也不喜欢被别人盯着。」

  对话并不成立。

  他掐着我的脖子,指甲深深刺进脖子里的肉,气管完全被阻断了,我的视野变得模糊。

  我们的距离突然变近许多。

  意图摧毁我的人正在我面前哭泣。这对我而言是个机会。

  我伸出手。

  抱住他。

  「你在干什么!放手!」

  他的双手被我紧紧抱着,无法动弹。这几乎是我全身最后的力气了,能用来束缚他的行动我也感到不可思议。

  或许是因为他也累了。

  「去、去死!」没有手,还有脚,没有脚,还有口。他像牲畜一样张开嘴巴想咬开我的喉咙,如我所认知的,人体十分脆弱,但真正脆弱的地方只要稍微碰一下就足以致死,例如脚跟、例如脖颈,尤其是脖子底部往上三个指头宽的地方(不知道正确名字)。

  这次躲不了了。

  所以。

  最后一步,同时也是机会,只能反击。

  我用力扯下他的袖子,赶在齿痕烙上我的脖子前将他踹开。

  少年受冲击摔倒在地,抱着自己的腹部。

  「喂。」

  我想站起身,才发现自己的腿也被他踩得失去了知觉,只好用难看的姿势爬行到他身边,可是左手还插着刀片,只能用手肘爬行了,将来要是有机会爬天堂路,我的成绩应该不会太差。

  靠近了才发现他不是抱着自己的腹部。<span id="chapter_last"></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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