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人狗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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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叔痤正大发雷霆,卫鞅前脚才进门,“嗖”的一道淡黄色的影子朝他脑门直飞而至。卫鞅眼疾手快,肩膀一抖,脑袋一歪,躲避过去,轻松的笑道:“好大一只鞋子。”
“啪”的一声,暗器砸到地板,卫鞅回头一看,又笑道:“原来不是鞋子。”却见是老大一卷竹简。
“太放肆了。”公叔痤凌厉的目光充分表达了他的愤怒以及忍无可忍。
“太过分了。”卫鞅以同样凌厉的目光,表达了同样的愤怒。
竹简上记录着石门大战中,魏国大军副帅魏昂及他直属六万大军的战果及伤损情况。按魏国的规矩,功劳册由主帅最终核定。所以,魏昂在文中谦虚的声明,这仅仅是他的一点意见,仅供主帅相国大人参考定夺。
“昨天,魏昂请你饮酒了?”公叔痤收敛他的怒气,若无其事的将另外一卷更重的竹简递给卫鞅。毕竟是他最喜欢的弟子,对他乱发脾气不好。
“回恩师的话,是弟子掏的钱。”卫鞅纠正公叔痤的话,接过竹简,仔细阅读。这份是公叔痤拟定的功劳册,包涵主帅、副帅以及各高级将领的功绩。
“俗气。”公叔痤训斥道,“听你这言语,便可断定你非儒家出身。老夫虽非儒家,却也不喜口出那等庸俗之物。”
“恩师贤能高洁,非弟子能及。”卫鞅笑道。
“听闻魏昂向大王求了二十四名貌美女子,带往百香村服侍你。”
卫鞅又笑道:“女子,非弟子所好,让他自己辛苦去吧。”
公叔痤满意的点头,旋即叹了口气,徐徐说道:“鞅,你从来不肯告知你的师门来历,出自哪家,这是为何?”
卫鞅心平气和、镇定自若的仔细阅读简牍,笑答:“弟子所有的本事都是恩师教导的。”
公叔痤微微一笑,他确是很喜欢这个弟子,长袖一甩,说道:“老夫不贪他人之功,自你到我府中,与其说你拜我为师,不如说是你襄理我处置政务,为我一大臂膀。人皆言老夫有识人之能,老夫自来不屑谦让。而对你,卫鞅,却看不透啊。任何政务,你处置时,如信手捏来。宫、府钱粮进出,你了然于胸;无须掐指,数目分毫不差;各处人力物力调配,如臂使指;诸般错综复杂之事,你一言中的,随手而解;加上石门大战中的出彩,呵呵,看不透啊。老夫今日赠你四个字,天生政才。看完了没?”
卫鞅含笑卷起竹简,点头道:“看完了。”
“看明白了?”
卫鞅道:“明白了,弟子把这事办妥。”
“恩,去吧,其余的事务你今天不必理会了。还有,往后少和魏昂那帮子人混一起。”公叔痤摆摆手。
卫鞅笑笑,让我去找魏昂的是你,让我别找魏昂的也是你,做人真的好难。“在师母的眼中,公子昂是最值得宠爱的弟弟。”
一刻钟之后,卫鞅出现在白水街。
相国府正门在天街,后门落在白水街。一刻钟的路程,才从后门出来,说明相国大人以及他的邻居们的家占地面积大得令卫鞅都羡慕嫉妒恨。魏国是当世最强大繁荣的国家,安邑城是魏国的整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天底下最繁华的城市,好比后世的北京城。天街好比长安街,魏国王宫的正门便坐落在天街上。街道两边是相国府、大将军府、各国驿馆等等行政公署,以及王族的府邸。也就是说,不是魏国顶层的人物,不够资格住在这条街上,不拥有足够的身份地位,不够格在这条街上溜达。
白水街、安水街一南一北于天街几乎平行,理所当然,这两条街道是当今世上最繁华的街道。
卫鞅上辈子的人生只有一个任务,混吃等死,顺便承担一点家族义务既可。这辈子当然也不会幻想着把天安门广场改建成自家的私邸,那是一心找死的人干的,卫鞅只愿意随心所欲的活到一百岁。
因此,羡慕嫉妒恨一刻钟之后,便静下心来,筹备他今天早上醒来之后最想做的事情之一。一切准备妥当,开始等。
等的不是魏昂,而是它。
大黄狗今天又来了,忽然看到一个人。容貌有一点点的熟悉,却记不起什么时候见过。它是一条骄傲的狗,该吃吃,该喝就喝,一般人它懒得去记住长相,既然它觉得熟悉,那肯定不是一般人。当然它只是一条狗,只拥有狗的智商,始终想不起这是何许人物。一丝熟悉的而已,大黄狗本不该在意。只是,令狗奇怪的是,这人竟然让它一见就在心中产生一种要去亲近的感觉。
果然,那人在它面前亲近的蹲下,笑容可掬,十分亲切的样子,嘴里还念念有词。
“想不到我也有今天,沦落到这等境地,要和一条狗置气。”卫鞅的样子和蔼可亲,“被一条狗啃了一脸子哈喇子,然后自持身份,不与狗计较,那种人是假高尚。而我,是真的。跟我走走吧,我不杀你,不是因为你没杀我,而是我担心别人从你身上的刀痕,发现我是绝世高手。就算不用刀,我也有一百种法子杀死你。同样,我担心别人会从我的手法发现,我杀人也很擅长,比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擅长。好了,这不是令人愉快的事情,我们还是快些开始快些结束,走吧。”
大黄狗十分听话,卫鞅才转身,他立马晃着肥腚,摇着尾巴,屁颠屁颠的做卫鞅的跟屁虫。作为一条狗,它无法形容,无法解释,眼前这人身上有一种任何狗都难以抗拒的吸引力。准确的说是一种从未闻过的味道,一闻到这种味道,它嘴角的哈喇子就流成线。
有光明,就有黑暗;有繁华,就有偏僻;有鲜亮,就有肮脏,天下万物,无不如此。从天底下最繁华的白水街出发,走不多时,一人一狗来到一条偏僻、阴暗、潮湿肮脏的小巷。真够肮脏的,各种垃圾,各种青苔,狗屎,狗尿,猪屎,猪尿,人屎,人尿,更无法理解的是,竟然还能发现几坨牛粪,谁家如此奇葩的牛,跑到城里来,还跑到如此奇葩的地方排放。
有人家在这小巷里开了小门,可这连狗都不愿进出的地方,开了小门你不走就罢了,洗衣水,洗马桶的水,一股脑都往门外倒。有物为证,几个破洗衣盆、破马桶丢在哪里。原来人可以缺德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的确狗都不愿进出,大黄狗立马不愿意。卫鞅身上那种特殊的味道,被小巷的各种奇葩味道瞬间冲击的支离破碎,无影无踪。
可是,双眼忽然一黑,感觉到一个绳套圈住了它的脖子,大黄狗倒竖尾巴,勃然大怒,前脚半曲,做出攻击姿态,吼叫几声,张开大嘴,意图尽露它自来用来吓人屡试不爽的白森森的利齿,凭着敏感的直觉愤然出击。却徒劳无功,一个布袋将它整个狗头都套了进去,包括嘴巴牙齿。
卫鞅一手拽着绳子,一手抓着根三尺长的竹筒,绳子穿过竹筒,另一头抵住大黄狗的脖子。任大黄狗再费尽力气的吼叫挣扎,也挣扎不脱卫鞅的五指山。很纯粹的捕狗手法。
小巷的尽头,几根木棍凑成框架,上面盖几张破烂大树皮,搭成了矮棚子。矮棚子里边,有一位懒洋洋的乞丐在晒太阳,的确是在晒太阳,他的棚子真的可以晒太阳。
“这种地方,这附近有六个。我运气好,一来就找对了,兄弟,我们又见面了。”卫鞅说道,“其实不是运气的问题,六个地方当中,就这里百香村最近。我想那,但凡乞丐都不会太勤快,去远远的地方讨食。”
“你是何人?”乞丐跳起来,十分的警惕。
“两个人,一条狗,都齐了。那么,解决我们之间恩怨的时间也到了。”卫鞅自顾说道。
大黄狗脑袋上的套子被脱开,紧接着整条狗凌空飞出,恰好掉落在乞丐身上,乞丐躲避不及。
愤怒的狗二话不说展开攻击。
乞丐展开反击,反击之前左边大腿多了几个小口子,右边大腿多了几条血痕。
作为唯一的观众,卫鞅好整以暇,“被人打了,却自顾身份,不屑计较。那是自命清高的人干的事,那种人唯恐别人认为他不够清高。而我,不屑那种人。你踹了我七脚,话说回来,这条狗做了唯一一件好事,就是啃掉了半个脚印,所以你只踹了我六脚半,你应该真的应该感激它。这样子还不好?你要是能杀了这条狗,狗肉归你吃。你要是不杀这条狗,我也不杀它。”
人狗大战,瞬间白热化,场面何其壮观。狗听不懂人话,乞丐也听不到人话,卫鞅只好自娱自乐。
“听说这狗咬过不少人,没那个死了的。证明不是疯狗,你放心。”
没过多久,人遍体鳞伤,狗夹着尾巴跑了,边跑边不服气的几声哼叫,留下累得跟狗一样的乞丐。
“当真打起来,人打不过狗,可往往人狗打架的时候,狗最先逃走。为什么呢,因为人跑不过狗,逃跑只会被要得更惨,没有办法,拼命喽。狗拥有逃跑方面的优势,很轻易的就选择逃命。这样子来说,狗拥有速度上的优势,反而是它的悲哀。”
这话不是卫鞅最先说的,出自前世的一位老爷爷。
抓狗的绝活,卫鞅前世自小娴熟。某次和几个小伙伴合伙对付一位邻居老爷爷的狗时候,倒霉的是老爷爷恰好在家。老爷爷一枪打爆了顶狗脖子的竹筒,然后卫鞅他们悲催了。跑不掉,拼命,最终狗逃走了。老爷爷就像今天的卫鞅那样饶有兴致的观看人狗大战,战后,留下这番话。
走出小巷之后,卫鞅努力的呼吸着新鲜空气。
“在这么臭的地方能住得下,竟然嫌弃我吐出来的好酒好菜不好受,还打人,这人太坏了,瞧不起别人不是。”卫鞅若有所思的自言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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