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当时明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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荼蘼斜倚着梁下的柱子,正百无聊赖地拨弄着手里的花。
花瓣雪白,重开千层,一片一片如跃动的精灵,这是荼蘼花。
荼蘼花,是春天最后开的一种花,是暮春的花。
所以这早春时节的荼蘼才更为罕见。
这朵花,是早上她回房间时,在窗沿上发现的。
花是谁送来的,是怎么送到那里的,对她而言,并不重要。
反正她经常会收到一些莫名其妙的礼物,和一些不请自来的威胁。
重要的,从来都不是送东西的人。
而是,它是荼蘼。
荼蘼,她看着荼蘼,不禁想到了自己。
这是伴随了她小半辈子的名字,也将伴随她的后半辈子,即便是隐于市井之间,她也从没有想过去改名换姓,改头换面。
可她却从来没有向师父问起过,为什么要给她取名荼蘼。
她曾想过,也许因为自己在荼蘼花开的时节被丢弃在九嶷山的荼蘼花丛中,然后被师父捡到,或者,正如荼蘼花所言开到荼靡花事了,她的出现,是否也如荼蘼一般昭示着一种终结。
生不及养大,她无所谓,谁曾丢弃的她,对她而言一点都不重要,所以她也从来不问。
那个时候,她有师父,有九嶷山,已经足够。
可如今呢?
离开九嶷山已经足足十年了,十年之间,再也没有听到过那个人的消息,不知他现在是好还是坏。
这十年来,她很少想起他,她想到他的次数甚至还没有自己身上挨过的刀多。
不是不想,是不敢想。
她怕自己越想念就越忍不住要回去,可在她没活明白之前,却绝不能回去。
这种隐忍而克制的思念,她以为自己已完全能够压得住,让人再察觉不出来。
然而这几天,那个人的消息总是被人若有似无地带了来,让她无处遁形。
躲不过的,终究无需再躲。
该来的,也总会来。
正如她手中这株早春的荼蘼花,虽然来得早了些,却也总比更迟了强。
张子虚和她倚着同一根柱子,一样的站姿,一样的神情,不一样的是,他手里可没有莫名其妙送来的花。
他当然知道花是谁送过来的,也知道昨天一整夜她都留在什么地方,只是在一旁欲言又止。
所以他才更想学她,想知道她此刻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他向来事事都要学她,学得很快,记得也很牢。
打从他见到她的第一天起,他就知道,这辈子跟定她了。
他曾跟过很多人,可那么多人加起来,也总比不过一个她。
很小的时候,小到几乎不可能记事,他却记得那个人,他跟的第一个主人。
他甚至已经不记得那个人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是老是少,但他记得那人手里的鞭子,特别的长,不管他跑得有多远有多快,那条鞭子永远都能追上他,抽到他。
那时候他被交代做的事很简单,走到街上,但凡遇到身边有年轻女孩陪伴的男人,只要扑过去抱住他们的双腿,就能得到更多的怜爱和银钱。
一定要选那种男人下手,直到现在,他也不太明白是为什么。
然而不管他每天是空手而归还是满载而回,总不免要挨上这样一顿鞭子,只是主人心情好与不好,轻重不同罢了。
直到有一天,他跟着的第一个主人倒在一滩血泊里,再也起不来。
鞭子,就从此在他的记忆里消失了。
他看到那个杀了主人的人伸出手,递给他的是一块烧饼而不是一记鞭子,他以为,好日子就要来了。
这个人,自称是农夫,家里养了很多条可爱的蛇,像他一样。
从那一天起,他就成了赤链蛇,百蛇中的一条。
而他那所谓对好日子的幻想,就在被关进蛇窝的那一刻,完全破灭。
时间总会一天天过去,噩梦却永远都不会自己醒来。
农夫怎么也没有想到,会被自己豢养的毒蛇一口口咬死,就像他也没有想到,即便没有了养蛇人的蛊惑控制,毒蛇还是会相互撕咬,这是天性。
离开了农夫,他跟过五步蛇,可五步蛇却被银环蛇咬死,银环要杀眼镜王蛇,却又暗遭白眉蝮蛇与黑环蛇联手的算计。
打打杀杀,忙忙碌碌,终无停歇。
烦死了。
厌倦,从小到大,他过了十几年的这种糟心日子,心中只剩下厌倦,对这种追逐屠戮的厌倦。
甚至,连小时候那种对求生的渴望,都逐渐消磨殆尽。
他永远不明白那些人为什么会对相互残杀乐此不疲,就像那些人永远不懂他为什么会对这样的乐子而感到厌倦。
他终于也变得麻木起来,如果这是一个不去杀人,就要承受被人杀的世道,那他也不妨参与进来,让这一切都快一点结束。
那时,赤链与黑环就成了南楚之地最有名的两条毒蛇。
幸好,黑环并没有他生得好看。
幸好,母夜叉杜大娘看上的是他。
幸好,来抓他的人,是荼蘼。
那夜,乌龙寨的火烧得很大。
寨子里的人逃命的逃命,报仇的报仇,打劫的打劫,这些人,比火还要闹腾许多。
她抓的人,她放的火。
整个乌龙寨,金银无数,她却只拿走了一坛酒。
那夜,只有他们两个,还能沉得下气来,坐在一线天的崖壁上,吹着晚风,喝着酒。
白天,是荼蘼把他绑上山,亲手送进了母夜叉的洞房里。
晚上,却也同样是她割去了绑在他身上的绳子,把他放出来。
当他知道荼蘼抓他并不是为了坐上乌龙寨的第二把交椅,而是为了彻底荡平乌龙寨的时候,他从她的眼中看到了同样的厌倦。
“你和乌龙寨有仇?”
“没有。”
“那是和杜大娘有仇?”
“我若与她有仇,为何却不杀她?”
“那你这么做是为了什么?”
“乌龙寨是九寨十二堂之首,而九寨十二堂的主人笑菩提,却是黑手底下的一条狗。打狗当然要看主人,而打主人则要先打狗。”
“难道你和黑手有过节?”
他惊恐,这世上,还没有一个跟黑手有过节却能活着的人。
“黑手一直想让我做他们的杀手,可一个不能杀人的人,又如何去做杀手?
你知道么,做一个杀手,没有名字,没有脸孔,要一直活在黑暗里,不让任何人知道你的存在。
雇主出钱,杀手办事,两者之间完全不会有任何联系,而黑手就是这中间的牵线人。
可是现在,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了荼蘼的名字,也知道了荼蘼的样子,他们没有办法再去逼迫一个活在光天化日下的人去做她所不愿做的事。
老子就是要昭告天下,不跟他们混了。”
“他们不会放过你的。”
“那又怎样?反正这天底下也没有什么事是比为他们做事更可怕的了。”
“我们这样的人,生来就在泥沼里,擦不干净了,这就是命。”
“生在泥沼里并不是我们的过错,可若是不逃离,那就是了。
人生嘛,无非就是起起落落落落落,所以才要学着苦中作乐,不是么?”
“那都已经一落千丈了,还能怎么作乐?”
“敬明月。”
荼蘼长饮了一大口酒,一手提着酒坛对上了明月。
明月不仁,明月无心,可天下自在人心。
张子虚接过她手中的酒,也闷了一大口,这是他平生第一次喝酒。
他以前只知道,酒是穿肠毒药,酒是销愁良方,却从不知道,酒就是人,人即是酒。
他没有看到明月,却看到了她。
看着她笑时,他也跟着笑了,他终于看到了明月的样子。
他提着酒坛,对着她,“敬明月。”
这是三年前他被荼蘼抓上山的那天夜里,捣毁乌龙寨后说过的话。
他虽从她的眼中看到了同样的对杀戮的厌倦,不同的是,她还有对生活的无限渴望。
不是春风得意的少年初入江湖时对梦想无畏的追逐,而是一个人久经磨难,在梦想完全破碎后,才明白的该怎么继续生活。
那夜,他还不是很能理解她的话,可是他已经决定要跟着她看看,她所说的逃离到底值不值得。
直到后来有一天,他看到她从外面回来之后背上插着的十二把要命的匕首和源源不断追杀的人,他好像突然明白了。
这天底下没有什么比活得像个人一样更值得去做的事情,不管要承受怎样的苦难,都值得。
她身上的那些刀疤,他每一条都能如数家珍。
一个挨过这么多刀的人,手上居然从没有沾过人命,他没有办法想象,可是却更加确定,相比于自己所处的蛇窝,黑手无疑是更可怕百倍的地方,她都能释怀如此,那他自己又有什么脸面好抱怨命运不公的呢?
从那时起,她就是他的姐姐,他的师父,他的恩人,他的明月,他的信念,是他要追随一辈子的人。
就是她了。
他希望自己此后永远都叫张子虚,不会再变了。
他认为,她做的一切都是对的,所以他一切都要去学,学着她对人没心没肺的笑,学着她对钱无休无止地贪,学着她的变脸比翻书还要快,学着她的无情不必被多情恼。
他学着像她一样生活的时候,突然觉得自己对生活没有那么厌倦了。
现在,他正学着她的站姿,可他却永远都学不会她在想什么。
九嶷山,是她心灵深处最澄澈的地方,是梦的开始,可是他从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地方,所以他没法去想象。
相比于这两个各怀心事的人,谢乌有可就轻松多了。
他向来能靠着绝不站着,能坐着绝不靠着,若是能躺着,也绝不坐着。
可这里是厨房,能躺着的地方只有一张砧板,然而但凡还是个正常的人,就一定绝不想躺在那张砧板上。
因为砧板上,还放着一整头被剥了皮的小牛犊。
所以此时,谢乌有正躺在房梁上,像一只慵懒而警惕的猫,窥视着梁柱下的人。
案板旁,传来了阵阵磨刀的声音。
胡阎正低着头,专心致志地磨着他的菜刀,他没有打扰谁,谁也不会打扰到他。
他与刀奴动手,属于私人斗殴,这样磨刀的费用,是不给报销的,所以只能自己来。
这两把菜刀,上午被雷泽砍出了两道凹痕,切肉的时候已经不好用了,所以他得费点心思好好地重新打磨一番。
毕竟案板上,还有待切的肉。
“你放了多少,怎么睡了那么久?”
说话的人是荼蘼,她虽还在低头摆弄着手里的花,可张子虚却知道她是在问他。
上午,她给了他一包药,让他喂给刀奴,好让这个人更好说话。
可是,她已经在这里等了三个时辰,刀奴却还没有醒。
“就一包啊。”
张子虚也在看着刀奴,他也没想到这个人看着倒是结实,怎么这么不耐折腾。
“混账东西!”荼蘼听了他的话,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那一包的量足以药死九头牛。”
张子虚听罢,不由得有些担心起来,“我错了,我不该下手那么重,万一弄出个好歹来……”
“呸,闹出人命事小,浪费银子事大,你知不知道那包药有多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