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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章 让陷阵营强制执行老赖

  前世李素上学的时候,看历史教科书,一直对于“工人是歌命性最强的阶级,注定要领导歌命”这句话不太理解。

  因为他觉得他生活的那个时代,怎么看农民都比工人更苦逼一些,为什么农民歧义没有工人彻底呢?

  没想到,设身处地在汉末生活数年,他才“绝知此事要躬行”地理解了教科书上的话——那话的语境不是针对他21世纪生活中看到的社会的,而是针对“工人”这个物种刚刚出现的历史阶段的。

  在“工人”这个概念刚诞生的时候,他们意味着“失地农民,连想当农民的资格都没有,才不得不当佣工”,所以他们才更苦逼,无产得更彻底。

  前世李素理解不了这种可能性,因为他觉得就算失去土地,还能租地主的地当佃农嘛。

  来到汉末,来到人口稠密的蜀郡,他才理解了大学里法律史课本上讲的、西方《物权法》体系里的“永佃权”概念。东方虽然自古没有成文民法,但习惯法里也是有类似的概念的,甚至汉朝就有这样的习惯了。

  所谓“永佃权”,大致来说,就是佃农虽然没有土地,但因为他们跟地主签了“长期确保我承租你的土地来种”的契约,或者是口头约定,保障了佃农有“稳定地被剥削的权利”,如果佃农没犯错,在永佃权的保护下地主也不好随便剥夺佃农的承租、把田随意转租给他人。

  甚至地主把田卖了,新的买家也要确保旧的佃户继续租地,有点类似于现代民法中的“买卖不破租赁”,卖房不影响旧租户未到期的租约继续执行。

  而李素发展蜀郡工商业以来,诞生的首批工人,无论是矿工、织工,还是盐工、码头工人,只要是全职的,他们大多是从不但彻底无地、甚至彻底没有永佃权、求佃不可得的最无产赤贫里来的。

  换句话说,因为蜀地平原面积狭小、百年来人口膨胀,有那么多人求为农奴而不可得,求一个“稳定交租被剥削”的机会都没有,才沦落到工人。

  挺像1860年米国南北战争开打前,南方农场主为自己制度的辩护:黑奴怎么了?好歹我们的黑奴都有一口饭吃,没有失业问题。北方杨基佬搞的工业化早期,还有那么多失业工人想回来当农奴都没资格,直接活活饿死呢!

  也正因为苦大仇深,这些人一旦被打土豪分田地后,对新政权和变法的忠诚度也是最高的,几乎让他们干啥就干啥。

  唯一可惜的是,因为这次变法中奸商豪强们哄抬的是锦价,所以受益的工人绝大多数是纺织工,而铁匠、矿工那些壮劳力苦工受益并不大。

  而纺织工绝大多数都是女人……这些人的忠诚度,在这样的乱世,价值就没那么大了。

  要是弄个几万苦大仇深的矿工铁匠誓死效忠的话,李素都能建议刘备直接把这几万壮汉拉上战场当兵了,再配点好装备,忠诚度绝对有保障,肯定能平推。

  变法的经济战打到这一步,推演已经远远超出了李素最初智商预料的极限。

  他要是知道会闹到那么大,当初说不定就把铁器和其他重劳力工业品纳入租庸调的可置换纳税品清单了,那样现在收获十万矿工铁匠死忠,还不美滋滋跟戚继光招义乌兵一样爽。

  只能说人智犹有尽头,再远见卓识的人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

  随着时间进入八月下旬,为期一个半月的秋税征收季,也终于要到头了。

  把杠杆加到最大的五郡土豪奸商联盟,最终也是没有顶住李素的工业化萌芽的蜀锦抛盘。

  直到八月十五,按照官府统计,蜀郡的百余万人口,还有三十多万人没有缴纳户调和庸役的代役钱。这一天,蜀锦的成交价还被顶在三百六十钱一丈的高位,焦急的未完税农夫们还在苦熬等待。

  但第二天,随着又有两万匹以上的宽锦放量出来,囤积方终于彻底资金链断裂了,再也托不住那么多货。

  成都的蜀锦价格在当天跌破三百五十钱,傍晚就回落到三百二了。一天之内有十几万还没缴户调的百姓蜂拥上车,抢着把税缴清了。

  第三天一早,汉中王府专门发布了教令,主旨是“把蜀锦的价格打下来”,宣布之前有人搞事情,破坏百姓纳税。随着无限量的供应,最后稳稳定在三百钱的官方指导价上。而随着最后一批缴税百姓都缴完了税,不需要贱卖粮食高买蜀锦,也就意味着那些土豪们继续撑下去也没了意义——

  虽然他们还能继续死磕,就像是买了股票高位套牢的人,可以不卖不套现,显得他们的“账面资产”依然值不少钱。但问题是他们想要转嫁的散户已经不存在了。

  百姓们大多朴素,不想贪婪爆赚,他们也不屑于炒作,普通百姓卖粮也好,买锦也好,都是为了缴税。缴税缴完后他们今年剩下的时间都可以不参与市场交易,也就不会来接盘了。

  “利用秋收季节缴税标的涨价、粮食价格下跌、搞剪刀差盘剥穷人”这套从秦朝开始运行的商业模式,再次被官府击溃了。

  之所以要加个“再次”,是因为汉武帝的时候,桑弘羊当大司农时,曾经短暂做到过。但很快桑弘羊就亲自扮演了这个盘剥百姓的角色,官府直接下场赚差价。桑弘羊死后,全中国的地主土豪又开始做这个生意,已经做了三百年了。

  而李素现在的区别就是,他是真心让刘备搞个“官方保护价”,只是托底的,但他不会让刘备亲自下场。比如这次他只在粮价跌到明显低于正常水平的两百钱一石才出面托底。而锦价上涨时,他也只是抛盘抛到回归三百钱的指导价就停手了,不会追杀。

  九月初一,汉中王府再次下发教令,表示蜀郡、广汉、犍为、朱提、巴郡,今年的秋税工作完成很好,《租庸调法》改革已经正式成功。

  教令当中,也免不了宣布了一个奖惩名单。

  奖励的,自然是收税过程中调剂比较好、百姓困苦比较少的。代表人物有都安县令杨洪,被认定为治绩第一。杨洪也因此被破格再提拔一级任用。

  惩罚的嘛,当然是执法过程中一团乱账的,最恶劣的是梓潼县令沈弥,他的罪名是“妄改国法,盘剥百姓”。

  具体表现是没有算好梓潼县的粮仓容量,对于最早来缴税的那些大户,敞开了让他们全部交粮、提前把官仓塞爆。结果等梓潼县缴税晚的穷百姓来缴税时,被告知一粒粮食都不收了,必须全部兑换成钱、锦才能收——

  而《租庸调法》的法条明文规定,百姓如果坚持把“田租”部分用粮食交,官府是必须收的,哪怕粮仓不够,也只能是“不许户调和庸役换成交粮”。所以沈弥的操作显然是剥夺了百姓依法坚持交粮的合法权益。

  而事实上,沈弥和娄发等人本来就是广汉郡的暗中反对新法的豪强代表人物,存在官商勾结。

  沈弥作为典型,当然是被刘备明正典刑,押到成都当众斩首弃市、抄没家产。

  其他几个做得没那么明显的,才躲过了一死,根据情节或是降职、或是罚俸。

  王府教令的总原则,就是“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服罪输情者虽重必释,游辞巧饰者虽轻必戮”。

  事情的情节、客观的危害、主观的动机,全部要考量,主客观相统一论定赏罚。

  五郡之内,无人敢有不服。

  ……

  奖惩教令下发后没几天,李素也问关羽借了一些兵,主要是把高顺的陷阵营借来了——陷阵营太精锐,拿去修河工水利有些太浪费了,所以本来在关羽那儿也就是维持一下工地秩序,闲着也闲着。

  高顺也不二话,因为本来就驻扎在犍为郡的南安县,所以李素就拿了一堆抵押地契,让高顺就近从犍为的几个县开始“强制执行”。

  毕竟陈建为代表的犍为抗拒派土豪,经过这次加杠杆豪赌之后,已经有些周转不开了嘛。汉朝虽然没有《破产法》,也没有《民事判决强制执行条例》,但李素让陷阵营去强制执行老赖,估计也没什么人会武力反抗,也不存在什么“侵犯债务人合法权益”。

  现在可是汉朝!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高顺从南安县坐船顺流而下,第一站先到僰道,第二站、第三站是江阳、自贡。

  进了僰道县城,李素直奔陈氏最大的庄园,直接让高顺的人拆门而入。

  高顺挥着一堆地契:“陈建,看看这些地契,是不是你抵押给杨洪换粮食的。不过这上面好像没约清楚超期利息啊,你是准备现在还,还是明年青黄不接的时候,按照民间惯例的加三成利再还?啧啧啧,光是在这僰道县,你们家族就押出去一千六百顷田,真不少啊。江阳、自贡还有。”

  陈氏族长陈建面如死灰:“果然是杨洪那个杂种出卖我们!他简直是蜀儒四宗的耻辱!败类!刘焉刘备这样盘剥我们的祖产,他居然还卖身投靠,恬不知耻!”

  李素原本没开口,他只是让高顺交涉,见陈建这么说,才好整以暇地收拢折扇:“说话小心一点,我李某人不喜欢株连——这次要不是我查清楚了,你堂弟陈实确实没跟你们勾结,只是失察的问题,我连他一并处置到底。

  你要是非要攀咬什么从不存在的‘蜀儒四宗’,要代表你们整个家族,那我只好把你堂弟还有其他做官的陈家人统统……”

  陈建也是知道自己完了:“呸!一人做事一人当,这次的事儿就是我陈建一脉做的,有种你就杀了我!陷害无辜算什么!”

  李素一挥扇骨:“那就没什么说的了,抄。”

  穿着铁札甲拿着斩马剑的八百陷阵营士兵立刻开始强制执行田地,跟县里的小吏一起变更登记。

  当天,李素就在僰道县主持了“抵押田产法拍会”,让各乡通知,本县所有失地人员都可以缴钱买自己的土地。一天之内就发放了好几千张新田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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