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梦醒时见你
《大鱼》是一首能够穿透血肉,引起灵魂共鸣的优秀作品。
它源自于林煜前世的某部电影,具体内容不提,因为电影本身除了脑洞够大和画面精美外,并没有什么优点,甚至还有些卖弄情怀,华而不实。
但恰恰是电影中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成就了《大鱼》这首歌。
《大鱼》脱胎于电影,但创作者却将感情进行了升华,让它不再被局限于少年少女挣脱一切的爱情,具有极高的普世价值。
正如“一千个读者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不同的听众都能从这首歌中感受到完全不同的力量。
从词曲上讲,《大鱼》看似讲述的是一条深海中的鱼,实际上它唱的是每个在尘世人海中漂游的人。
在恋人的眼中,它是一首描述爱情的歌。
我们会在人海中偶遇。
从相逢到相知,从相知到相爱,认识到爱情的魅力。
也会从相爱到相离,体会到离别的苦痛。
在追梦者眼中,它是一首追逐梦想的歌。
天空是梦想,海浪是现实。
生为一条游荡在天海之中的鱼,该如何权衡理想和现实?
面对眼前困难苦痛和远方的荣耀,又该如何做出正确的选择?
歌中没有答案,但答案自在听歌者的心中。
就好像硬币抛起的那一刻,你的选择就已经出现在了心底。
在为人父母的人眼里,它是一首陈述亲情的歌。
初生的鱼,是血脉相连的后代。
我们看着一天天他们长大,随着海浪越游越远,越飞越高。
既舍不得你的离去,又唯恐留在自己的身边影响了你的未来。
在为人子孙的人眼里,它是一首表达怀念的歌。
盼望着的,是已经飞入天际的亲人。
他们就像大鱼一样,途径人世却生来就属于天际。
但雁过留痕,风过留声,在短短数十年依旧留下了自己的回忆,令人难以忘怀。
……
整首歌中,没有一个爱字,但是爱却贯穿了始终。
茶吧里。
随着林煜徐徐唱完,琴声渐没。
无论线上还是现场,所有人都沉浸其中。
脑海中记忆的枷锁被悄悄打开,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啪!啪!啪!
心思单纯的米露第一个从歌声之中苏醒,毫不吝啬的拍手鼓掌着:“大叔,这首歌写的真好,你唱的真好听!”
“你喜欢就好。”
林煜笑了笑,将手里的吉他还给在旁边已经听呆了的茶吧歌手,然后从驻场台上跳了下来,趁着其他人都还没有回过神来,和米露悄然离去。
吃过晚饭唱过歌,今天的约会就彻底结束了。
晚上十点多,两人乘坐节目组的专车返回信号小屋。
小屋里,其他四名嘉宾已经全部回来了,都待在蛋壳屋里听歌。
林煜和米露换好鞋,也来到蛋壳屋。
“哈喽~”
在一片相互问候声中,马子铭看着眉开眼笑的两个人,打问道:“你们去哪儿玩了,这么晚才回来?”
林煜报以微笑,道:“福田。”
“嗯?”
言君奇也愣了一下:“我们也在福田!”
马子铭紧随其后:“我们也是。”
言君奇惊了,开玩笑道:“我们不会都在隔壁约会吧?”
马子铭追问道:“你们在哪儿?”
林煜:“一家茶吧。”
马子铭眉头轻轻一挑,没有说话。
言君奇顿时惊了:“茶吧,你们不会去喝茶了吧?”
第一次约会竟然是去喝茶!
这么直男的想法,连他都想不出来!
杨晓雯和冯橙橙也惊诧不已地转头看了过来。
“没有!没有!”
“不是去喝茶,大叔是带我去吃茶菜的!”
米露赶忙解释道:“我第一次知道原来茶叶也可以入菜,而且味道非常棒。”
杨晓雯恍然点头,憧憬道:“听起来好像很不错的样子,有机会我也想吃试一试。”
米露极力推荐了吃过的四道菜品,然后问道:“你们晚上吃的啥?”
言君奇:“西餐”
马子铭紧随其后:“牛肉火锅。”
闻言,林煜也惊了。
在家天天吃火锅,你好不容易出去约会了,居然还是吃火锅?
言君奇口直心快道:“又是火锅,你不腻吗?”
“额……”
马子铭辩解道:“牛肉火锅,它不是腻不腻的问题,它真的是那种很好吃的,跟普通火锅不一样的那种。”
冯橙橙举手赞道:“确实很好吃,而且子铭涮牛肉的手艺一绝。”
见两人都赞不绝口,言君奇笑了笑,很识趣的没有接话。
见众人沉默,马子铭又问道:“你们今天都干嘛去了?”
言君奇道:“我们去看小动物了。”
杨晓雯洋溢着微笑道:“对,去的野生动物园,还喂了羊驼,巨可爱!”
“羊驼,就是脖子长长的、毛白白的,长得蠢萌蠢萌的动物吗?”
冯橙橙眼中露出一丝欢喜,道:“我可喜欢它们了!”
杨晓雯连连点头:“对!对!对!就是它们!”
米露眼神之中带着几分向往。
因为身份的原因,她去过野生动物园的次数屈指可数,还都是很小的时候去的,记忆都已经快要模糊不清了。
林煜看在眼里,默默记在心里。
冯橙橙笑道:“我们去猫馆撸了一下午的猫。”
“撸猫,那也很解压啊!”
杨晓雯赞叹道:“小猫咪柔柔软软的,跟水一样,也很可爱呀!”
冯橙橙点头道:“是的,我家里就养了一只英短,特别治愈。”
杨晓雯:“对!对!对!我家里养了只咖啡,真的超级治愈,再烦心的时候只要撸一撸猫,就觉得这世界上没什么困难是我解决不了的了。”
忽然之间,两个猫奴找到了共同的话题点,兴奋地交流着撸猫心得。
过了一会儿,杨晓雯似乎感觉有点冷落米露,主动问道:“米露,你有养猫吗?”
米露摇头道:“没有,家里养了一只哈士奇,跟猫犯冲。”
“哈士奇?”
众人皆是一愣。
这不是传说之中的败家神兽么。
马子铭笑问道:“二哈没把你家毁了吧?”
米露继续摇头道:“其实哈士奇智商很高,只是服从性低,天生活泼好动,攻击性也比较强,但只要每天给它足够的运动量,并且从小好好训练,还是很乖巧的。”
“真的吗?”
众人一脸怀疑。
米露张了张嘴,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跟大家解释清楚。
“确实如此。”
林煜挺身而出,解释道:“你们应该都听说过雪橇三傻,分别是阿拉斯加犬、摩萨耶和哈士奇。能够作为工具犬,既要听懂主人的指令,又要识途辨路,它们的智商在狗界都算是比较高的。”
“哈士奇拆家的主要原因是精力太过旺盛,需要通过某种途径发氵世精力,毕竟拉雪橇和在楼下散步的运动量完全不是一个数量级。当然,这些都不是无法避免的,只要训狗训的好,哈士奇也可以压抑天性,变得乖巧听话。”
“至于市面上很多讲究血统纯正,甚至性状变异的哈士奇,比如白眼睛,都是近亲繁殖出来的狗,存在先天智商缺陷,那些就是真的又蠢又傻了。”
听完,众人恍然。
直夸林煜不愧是网络作家,懂的真多。
米露定定地看着他,双眼笑成一双弯月。
众人闲聊了一会儿,转眼又到了男女嘉宾发送心动短信的时刻。
女生们返回宿舍,男生们则待在客厅。
林煜看着手机屏幕,回想着一天的经历,打字道:
林深时见鹿,海蓝是见鲸,梦醒时见你。
配图是一副q版的鲲鹏,展翅振飞向南溟。
选择米露,点击发送。
很快,林煜收到了米露的回信:
你站在场台上的那一刻,光芒万丈!
配图是一颗带着甜美微笑的太阳。
至于马子铭和言君奇,也各自收获了一条短信,但两人的表情却完全不一样。
言君奇是嘴角微微翘起,一副抑制不住想笑,但是又努力装作不想笑,最终还是忍不住露出发自内心的咧笑。
马子铭则是面无表情,神色极其地冷淡凝重。
若不是他的手机嗡嗡震动了两声,林煜甚至还以为他今天没有收到心动短信。
看得出来,言君奇已经开始有了心动的小火苗,而马子铭则还有些摇摆不定。
对此,林煜心中祝福言君奇的同时,很想跟马子铭说一句“成年人要学会跟自己和解,该放弃的时候就不要再坚持”。
人生在世,最怕地就是坚持毫无意义的坚持,尤其是在感情方面。
否则只会感动了自己,恶心了别人。
或者沦为备胎。
但是这种话林煜不能说。
尤其是他作为一名既得利益者,心里想想也就罢了,是万万不能说出口的。
旁人说叫劝诫,他说就叫做人格羞辱。
收发过心动短信,林煜返回宿舍,洗漱休息。
和他一起回宿舍的还有言君奇,他今天没有熬夜,更没有举铁,入睡时间居然和林煜看齐了。
这让林煜欣慰不已:小老弟终于不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