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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出巡

  面对姜夔的招揽,林白轩只是笑而不语。

  开什么玩笑,大半地府都被我签到得差不多了,剩下十八层地狱和六道轮回,不榨干剩余价值,怎么能走?

  再说了,那淮扬之地虽说风光秀丽,但是从头到尾,那位签到系统大爷连个提示都没有,可见灵蕴基本为零。

  没有灵蕴的地方……

  和荒山野岭有什么区别?

  所以当薛锦瑟闲极无聊,提出想要去阳世游玩的时候,林白轩瞪大眼睛,冒出了这样一句话。

  “那些鸟不拉屎鸡不生蛋的地方,有什么好玩的?”

  “瞎说!莱州可是有仙人的……”

  仙人?

  林白轩愣了一愣,不屑的撇了撇嘴。

  “要是一个凡夫俗子说什么仙人也就罢了,你好歹也是转轮王的女儿,堂堂的地府郡主,自己好歹也算是一个鬼仙……地仙,居然还说什么仙人?”

  薛锦瑟愣了一愣,疑惑的盯着林白轩。

  “你怎么知道我是地仙?”

  “猜的……”

  锦瑟倒没有在意,笑眯眯的说:“既然你知道我的实力,那就应该知道,我可以保护你呀!”

  林白轩白了薛锦瑟一眼,转身要走。

  “……其实莱州有仙人,这件事就是我爹告诉我的!”

  林白轩脚步顿了一顿,这个消息倒是有几分可信。

  转轮王薛礼曾转世白袍薛仁贵,东征之时经过莱州,东海龙女就是那个时候上了他的贼船。

  以他的仙缘,见到仙人并不奇怪。

  薛锦瑟身为十殿阎罗之一转轮王和东海龙女的爱女,身负偌大地府气运。她要是一个人跑出去,倘若又被人算计,那可就大事不妙……

  书生王向就是前车之鉴,难保不会出现第二个王向!

  林白轩很快想出了一个很好的理由。

  “可是,我身为地府巡卒,不可擅离职守——”

  薛锦瑟顿时笑得极为开心,伸手将一张皱巴巴的黄纸扔了过来。

  林白轩好奇接过一看,顿时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

  “你这臭丫头,居然早就替我请好了假?还打着郡主出巡的名义,让莱州府当地郡司、城隍见令遵从,便宜行事?”

  “嗯哼!”薛锦瑟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如同偷了七八只大公鸡的小狐狸。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林白轩也只能摇摇头,无奈之极。

  从给孤园向西北而行,越过阴山山脉,便是阳世的出口阳山。

  这个时候的阳山,正是生机盎然。

  绿树繁花环绕簇拥,满目的姹紫嫣红,把早春的时光渲染得格外温暖。

  金色的阳光斜斜射将下来,把山顶镀上了一层瑰丽的金黄,高大的林木深处,一道幽暗深邃的山谷若隐若现。

  一位少女突然在山谷外显出了身影。

  只见她一袭白衣,幽兰芳草,嫣然婉媚。楚楚动情而不娇作,落落大方拟就大家,秀美而不娇艳,清丽绝而高雅,乃是一位罕见的人间绝色。

  “这就是阳世吗?”她深深吸了一口气,挥手叫道,“你们快点出来啊!”

  “来了——”林白轩无精打采的走了出来,还是穿着那身地府阴兵的服饰。只是他刚刚踏出下一步,全身衣物陡然化作淡紫朔雪长袍。

  在林白轩的身后,还怯生生的跟着一个穿着绿色布裙的小丫鬟,乃是薛锦瑟的贴身侍女狐妖春燕。

  薛锦瑟打量了林白轩几眼,忽然掩口轻笑道:“你就穿这个?”

  “那我穿什么?”

  林白轩没好气的瞪了回去,本大爷杀大势至、灭东林寺、虐擒五通神,都是穿着这一套,难道还丢了你的面子不成?

  “本小姐才是钦差!”锦瑟叉着腰,“怎么样也要有个护卫才对!”

  “护卫?”林白轩想了想,点头道,“也好!”

  他轻轻一弹指,化出一身破虏衣甲,定灵笔化作横刀,夜巡册化作铁盾,随手往背后一挂,“走吧!”

  “这才像话!”薛锦瑟终于满意的点点头,“我爹好像也有一套类似的……”

  “你爹有个孙子名叫薛直,组建玄甲破阵营,横刀重盾本来就是标配!”说到一半,林白轩忽觉不妥,急忙咳嗽了几声,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

  “是吗?我爹在阳世还有后人?”

  “不知几百上千年前的事情,大概早就转世十七八代了。”

  打着哈哈糊弄过去,林白轩岔开话题,问道:“咱们怎么过去?”

  “走过去啊——”

  “你想得美!”林白轩恶狠狠的盯着薛锦瑟,“从岭南道走到莱州府?我可没那么多时间陪你!”

  “好啦好啦,我带你飞……”

  锦瑟没奈何,只得罗袖一抖,架起清风,飘飘忽忽的往东飞去。

  地仙虽然也占着一个“仙”字,实际上根本不算仙人。

  带着三个人,以玄阴真元勉强驾风,一路上飞得歪歪扭扭,等到三人发现迷路的时候,已是日落西山。

  “走路吧!”林白轩无可奈何,只得落在地上。

  这是一条空旷的小路,越走越是荒凉,放眼望去,前面除了茫茫荒野之外,竟然是空芜一片。

  等春燕肚子咕咕叫起来的时候,这才惊觉三人已经进入了一片荒郊野岭中,天色渐暗,四周更是渺无人烟。

  “林大哥,这是哪儿?”

  “走到哪儿算哪儿!”林白轩没好气的回答道,“你好歹也是个地仙,莫非还担心被狼吃掉?”

  薛锦瑟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想了想,又问道:“咱们吃点什么?”

  林白轩懒得搭理她,和和气气的向春燕问道:“你想吃什么?”

  “我听小姐的……”春燕的声音总是怯生生的,让人心生怜惜。

  锦瑟左右看了看,突然眼前一亮,指着远处的几个小黑点叫道:“有野山羊!咱们就吃那个……”

  也不等话说完,身子已经窜了出去。

  林白轩无声的哀嚎半晌,却也只能走到一旁,扯来大片干枯的干草枯枝,选了一处地势稍低的背风地,无聊的生起火来。

  等薛锦瑟兴致勃勃的拎着一只野山羊回来时,一眼见到林白轩坐在火堆边,抱着膝盖怔怔的出神。

  “没水,怎么办?”薛锦瑟这才想起这个问题。

  林白轩无可奈何的看了这笨丫头一眼,苦笑道:“倘若要是等你想到这个问题,只怕咱们都已经渴死了!”

  他随手往旁边一指,顺着指向,锦瑟这才看到不远处就有一条浅浅的小溪,清澈见底。春燕正提着一大桶水回来。

  “这里是荒原,不是沙漠,还没有缺水到这个地步!”

  林白轩知道这丫头锦衣玉食惯了,没有野外生存的经验,耐心解释道:“凡是植物生长茂盛的地方,附近必有水源。”

  “知道了!”锦瑟笑嘻嘻的点了点头。

  走到溪边,林白轩变成一把匕首,先给野山羊剥皮放血,冲洗干净,飞快的分解成了大块肉块,用树枝插好,这才提着几大块肉走回火堆,就地取材做好一个木架,将肉块架在火堆上烧烤起来。

  没有盐,没有调料,三人依然吃得无比痛快。

  “晚上咱们睡哪儿?”锦瑟吃饱了,才想起一个重要的问题。

  “江湖儿女,随遇而安,幕天席地,岂不也是一桩风雅之事?”

  锦瑟愣了一愣,这才反应过来,默不作声,挥拳就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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