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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十七章 两蛮王自投罗网

  文鸯大踏步朝着巴单程杀去,手中的三棱牛角鞭在夜晚的星光下闪烁着点点磷光。

  面前这个满脸横肉的蛮族酋帅一直吆喝的挺凶,看样子是这群蛮兵的首领,虽然是无名之辈,但好歹也算开张了一次。

  作为武将中的最强者,马上、步下,都要精通,文鸯也是一样,他步战的本领不比马上差多少,这一次上庸山地作战,战马作用不大,文鸯也索性没有骑马。

  同样的原因,缤铁梨花枪这等长兵器更适合马战,三棱牛角鞭近距离使将起来,更能游刃有余。

  巴单程正吆喝间,猛抬头瞧见黑漆漆的汉营中,一个身躯足比他高出一个头的汉将正冲他而来,这汉将一步迈出,足比他人两步还多。

  巴人常年生活在林海山野,吃食上并不均衡,身材一般也不高大,巴单程的身高换到后世的话,估计也就一米六五左右,文鸯接近一米八的个头,在巴单程眼里,着实是高大威猛之极。

  “汉贼,报上名来?”巴单程结结巴巴的叫喝道。他这一手单挑前的骂阵,还是跟王濬手底下的晋军将校学来的。

  按晋将们的说法,两军阵前,报名单挑那是风度,是礼节,是文明的标志。巴单程也不知道什么叫文明?

  不过,他觉得这叫喝一声,知晓一下对手的姓名,也没有什么不可,至少以后吹牛逼的时候,还知道斩了某某某,而不是泛泛的点人头。

  文鸯也不答话,继续持鞭靠近,他只想着赶紧砸死这个蛮将,再寻寻还有什么其他的收获。

  至于对面蛮将嘴里骂骂咧咧的说些什么,蛮语他也听不懂,也不想听,他文大爷一对牛角鞭下,砸死的敌将多了,巴单程算老几。

  “呼!”牛角鞭挂着凌厉的风声砸落,直奔巴单程的脑袋而去。

  巴单程不想这汉将如此不讲道理,惊慌之下忙挺刀相迎,鞭刀相交,立时发出一声清脆的“呛啷”声响。

  环首刀是汉军制式兵器,其作用更多的用于劈砍,格挡一般用刀背,巴单程自持勇力,觉得自己这力气在部落中也是头一份,挡住文鸯一鞭应该没问题。

  文鸯这支鞭,其实真正算起来应称为锏。牛角只是手柄处的装饰物,真正让这鞭具有杀伤力的,是精铁打制的鞭身,三条棱角虽然不深,但却足够的坚韧。

  环首刀刀背与牛角鞭这一撞,一股巨力反弹过来,巴单程的虎口顿时迸裂,疼的他“哇呀”痛呼出声。

  文鸯冷笑一声,这蛮将不知死活,和他文大爷比气力,当真是不想活了,要知道自打淮南七进七出大杀四方后,文鸯一出阵,和他硬拼的晋将就再也没有了。

  “呼呼呼!”牛角鞭风声再起。

  文鸯哪里顾巴单程受不受伤,他只想着赶紧结束,刚才眼角余梢一瞥,文鸯发现大将军赵广的身影出现在了战场的一角。

  赵广这阎王大将军,一向好勇斗狠,有这等显示自己武力的机会,那是一丁点也不放过。

  文鸯这边要是慢了。

  很有可能赵广会冲过来,将巴单程给顺便斩杀。

  一想到这里,文鸯就有点急红了眼睛。

  巴单程完全不知道对面汉将的心思,他只觉得人一倒霉,那真是霉到姥姥家了,早知道这汉营如此难闯,那打死他也不来劫营。

  打死!

  巴单程刚一想到这里,那边文鸯已经又疾急一鞭砸落,这一回巴单程手中环首刀已提不起来,只能眼睁睁的瞪着牛角鞭发愣。

  “噗!”牛角鞭砸入脑门,红与白的脑浆迸起,巴单程的一对眼珠子暴射而出,斜飞到了地上。

  文鸯厌恶的将牛角鞭收起,在巴单程刚刚倒下的尸体上擦了一擦,打死一员愚蠢的蛮将,也没什么可高兴的。

  此时,文鸯并不知道,他打死的还真不是普通的蛮将,而是新城三郡最大的蛮族部落巴氏的酋帅。

  巴单程这边,彻底完完。

  覃盘比巴单程幸运一些,稍晚了一步的他,瞧见汉营中军火光四起,心中已知不妙,急忙带着本部落的勇士们朝粉水扑了过去。

  陆路已经不通。

  那就走水路,反正他们这些蛮人水性甚佳,到了河中只悄一个猛子,就能潜出很远,况且,现在又是晚上,汉军的火把也照不到河面上。

  不得不说,覃盘这脑子,比他姐夫巴单程要好不少,他这一转向,倒是出乎汉军堵截将士的意料,赵广也将大部分兵力布置在上庸方向,未意料到覃盘会如此的狡猾。

  在巴单程被文鸯一鞭砸死的同时,覃盘也是好不容易带着十余人逃到粉水边上,他正待一个猛子扎进河中,却突然听到有“嗖嗖嗖”弓弩刮机发射的声音。

  “噗噗,噗!”弩矢及肉,闷响连连。

  覃盘身上的帛衣甚是单薄,哪里挡得住劲弩近距离的疾射,只片刻间,覃盘的身上,已中了有七、八枝的箭矢,剧痛之下他的身体弯曲着倒下,最后仆到在了粉水浅滩上。

  黑暗中,孟兴手持着机弩,小心翼翼的向覃盘倒地的方向靠了过来,在他身后,是一小队的汉卒,这些士卒紧紧的跟在孟兴的身后,许多人的脸上都带着复仇后的快意。

  “是覃氏部落,没有错,就是这些杂种?”一名汉卒用脚踢了喝覃盘的身体,将火把凑近了一点,忽然间眼睛一亮。

  覃盘是部落的酋帅,头上戴的纹饰、颈间的纹身都和普通蛮兵不一样,为了显示身份,蛮族酋帅们也会把自己的脸部纹上象征意义的鸟兽图案。

  比如这覃氏部落,图腾就是一种图额,据说是水中的一种不知名的生物,形状有点像蛙类。

  “砍下首级,待向大将军禀报后,我们拿这些蛮夷的头,给死去的先人祭祀。”孟兴吩咐一声,命令手下的士卒收拾战场。

  孟氏最早生活在荆州的宜都一带,在孟达为新城太守时,足有四千余部众跟着他迁移到新城、上庸一带。

  这中间老老少少都有,这些人也是孟达最为可靠的部曲和私兵。孟达投魏之后,孟氏继续在新城一带生活,与这里的原住民通婚杂居,部族渐渐兴旺起来。

  但这一过程随后因孟达复归蜀汉被杀而中断,申耽、申仪领七千余户投降司马懿,史书上只轻描淡写的提了一句,而背后却是孟氏数千人被屠杀的惨状。

  幸存下来跟随孟兴到达关中扶风的孟氏子弟,不到一百人,他们中间的许多人,亲人就死在了这次叛乱之中。

  而覃氏、巴氏正是当初跟着申耽、申仪的蛮族附庸,只不过,申氏家族在投魏之后,司马懿也感到这个家族叛降不定,不好控制,遂强行将申氏迁到了宛城一带。

  美名其曰异地安置,给你们找一块更合适耕种的土地,让你们申家将来大发展,而实际上就是严加看管起来。

  自从迁到宛城之后,申家也在史书中消失不见。

  文鸯斩杀巴单程,不出赵广的意料,孟兴把覃盘给歼灭了,倒是让赵广对这个孟达的儿子刮目相看,别看孟兴年纪有些大了,在心狠手辣方面倒是很有一手。

  “孟兴,我这里还缺一个合适的讨虏校尉,你有没有信心,对付得了新城三郡的这些蛮夷?”赵广打量着忐忑不安中的孟兴,用诱惑的语气说道。

  孟兴一听,脸上喜色渐起,连忙道:“大将军,末将,末将保证,从今往后,要是三郡的这些蛮夷起了乱子,你唯我是问?”

  赵广满意的点了点头,孟兴这人心思活络,显然不是什么忠心之人,不过,这样的人要是用好了,也是一把好的利刃。

  至少,在对付不听话的生蛮方面,与诸蛮有深仇的孟兴不会顾及杀人太多,或者灭族会给他带来不好的名声。

  早在孟达复降复叛之时,孟家的人就没有了名声。

  孟兴的心中,现在只有仇恨。

  等在三郡立下大功,孟兴还想跟着赵广到宛城去一趟,瞧一瞧申家还剩下什么人了,最好是申耽、申仪这些老小子都还健在,让他能够揪着他们老朽的头颅,问一问心中有没有愧疚。

  一味的示好,并不能彻底的改变新城三郡混乱的局面。

  以毒攻毒。

  对付蛮夷、对付恶人,就要用恶人的招数。

  在收拾了巴单程、覃盘之后,赵广重新将目光投向由心惊胆战的晋军将卒守卫的上庸城。

  蛮兵或被杀,或被俘,或逃散,上庸城中的守卒由八千余众,猛降到了四千不到一点的兵力,人数少了将近一半。

  王濬上半夜在徐氏的安抚下,疲惫的入睡,由于白天和晚上都太过操劳,他这一次睡的很死,直到李毅、何攀来报信巴单程、覃盘等蛮兵出城与汉军交战,他才披衣起床。

  “使君,这,这蛮兵已败,我军兵微将寡,死守城池又无援兵,该如何是好?”何攀脸色发白,战战兢兢的说道。

  李毅有新婚娇妻陪着,自然能入睡,而他这个单身汉,却是一夜未眠。

  城外的汉营中,不时有蜀地的乡音传来,让何攀倍加思念家乡的父母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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