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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我不稀罕

  扫了他们一眼。

  江凌云没再理会,转身继续朝学校方向走去。

  夜色渐深。

  进入学校,许多学生注意到江凌云,都在背后指指点点。

  “你也听说了?”

  “就是他,不光闯进决赛,还得奖了!”

  “天呐…”

  女生们吱吱呀呀,男生则露出惊异目光。

  一路上。

  无论江凌云走到哪,都会立时成为人群中的焦点。

  308宿舍。

  江凌云刚推开门,张欢三人,就全都围了上来。

  “太牛了云哥!”

  “偶像,真正的偶像!”

  “想不到你这么厉害,以后是不是就不住宿舍了?我还真舍不得。”

  三个人满脸兴奋之色,眼睛都在放光。

  江凌云有些苦恼。

  看来决赛的事,已经在周围传遍了。

  往后的一段日子,自己肯定不得安生。

  “对了凌云。”

  刘二毛掏出手机。

  “那位杨教授来电话了。”

  “他说那件事还可以商量,希望你别急着拒绝。”

  张欢赶紧追问:“云哥,到底啥事?”

  “是不是要让你转学,给不给奖学金?”

  “安大的奖学金,我的天,”李德文有些呼吸困难,“那可是重点高校,以后出去找工作,简历上都能多写点东西…”

  砰!

  一声巨响,将三人的思绪打断。

  宿舍门晃荡着,摇摇欲坠,显然即将坏掉。

  “吗的!”

  王猛眼神凶恶,手持钢棍冲进宿舍。

  身后,还跟着一大帮人…

  少说也有十二多个!

  “王猛你要干啥?”

  二毛盯着王猛,心里直打鼓。

  “这里是学校,你要是敢碰我们一下,我就告诉班主任!”

  “告呗?”

  王猛笑的很毒辣。

  目光扫过整个宿舍,最后停在江凌云身上。

  “小臂崽子!”

  “拿金奖了是不?行,爷爷今天帮你庆祝庆祝…”

  之后。

  手中钢棍出其不意,狠狠砸向储物柜!

  “砸!”

  王猛一边大叫,一边挥舞钢棍。

  “我让你美!”

  “我让你鉴宝,让你嘚瑟!”

  “我让你…”

  然而叫到半截。

  啪!

  江凌云突然出手!

  又如之前一样,死死扣住王猛手腕。

  动作之快,宿舍外的几十人,根本没有看清!

  一道冷汗,顺着王猛额头滑落。

  “愣,愣着干嘛…”

  “上啊!”

  王猛慌张的大吼。

  “谁敢?”

  江凌云面色阴沉如水。

  声音瞬息传出,所有人都被震住了!

  半晌。

  也没一个敢动弹!

  王猛狠狠吞咽口水。

  脸上,早已汗流如瀑。

  奶奶的…

  一群饭桶!

  这么多人,居然不敢动江凌云一个,废物!

  可此时。

  江凌云忽然从兜里,掏出一样红彤彤的东西,塞进王猛衣袋之中。

  王猛再次愣住!

  虽然只有一瞬,但他完全可以确定。

  江凌云塞过来的,正是那串牛血红珊瑚手串。

  王猛彻底傻了:“你,你什么意思?”

  “你以为老子稀罕?”

  “呸!”

  他歇斯底里的吼叫着。

  “你记住了,你摸过的东西,老子不要!”

  楼道里响起回音,整个3号男生宿舍,没有一点动静。

  王猛是出了名的校霸,没人敢轻易招惹。

  现在,却被江凌云轻易制住…

  甚至羞辱!

  “这也是我要说的。”

  江凌云神情冷漠:“你这种人的东西,我不稀罕。”

  “太脏。”

  说完之后。

  他松开王猛手腕。

  转身,背对众人。

  鸦雀无声。

  无论张欢、刘二毛和李德文,还是王猛与身后的几十人。

  都已经看蒙了。

  “没事的话,出去。”

  王猛闻言,终于清醒许多。

  他深深凝视着江凌云。

  钢棍,终于垂了下去。

  “走!”

  一群人呼呼荡荡,跟着王猛离开,只剩宿舍门兀自摇晃着。

  不久后。

  “太帅了云哥…”

  张欢忽然说。

  “这是不是就叫‘以德服人’?”

  “堪比古代圣贤了!”

  李德文也很赞同:“那是,你也不看看云哥什么人物。”

  “凌云,你为啥把手串还给他?”

  二毛愁眉紧锁:“网上不是说,那副手串值不少钱…”

  “心疼了?”

  江凌云冲他一笑。

  “放心,这种东西,以后多的是。”

  古玩虽然有买定离手的规矩。

  但牛血红珊瑚手串,说到底也是人家王猛扔的,不是他们买的。

  再者说,做事不能做绝。

  总把人逼上绝路,耽误的早晚是自己。

  “诶,云哥说到点上了!”

  张欢再次兴奋起来:“跟着云哥混,吃穿不用愁。”

  “哈哈!”

  三人很快笑成一团,方才发生的事,已然全部忘在脑后。

  江凌云躺在床上,心情却有些沉重。

  当然,是为了黄玉杨的事。

  同时又暗自庆幸。

  “幸好有透视眼,可这些人…”

  “到底想干什么?”

  第二天。

  按照308宿舍的计划。

  江凌云夺得金奖,又被杨凯收入麾下,以后前程似锦,自然应该好好庆祝一番。

  一大早。

  张欢睁开眼睛,却直接傻了。

  “二毛,德文!”

  “云哥人呢?”

  此时此刻,江凌云早已独自离开学校。

  “瞧一瞧看一看喽。”

  “上好的血玉,百年难得一见!”

  “嗨,您这说的啥话,可鬼街您打听打听,真货只此一家。”

  安市鬼街,全国最大的古玩交易市场。

  江凌云的目光,不时自街边小摊上扫过。

  赵松的保镖苦菊,紧随其后。

  “这就是你说的好地方?”

  沿街看了几眼,苦菊很快没有了兴趣。

  “半件尖儿货都没有,全是破铜烂铁。”

  “别说那帮劫匪,我都看不进去。”

  她虽然不是行家,但几年来跟着赵松,也算有些见识。

  这些摊位上的东西,一看就是破烂,毫无收藏价值。

  江凌云没有说话。

  不久后,在一处摊位前驻足。

  目光停留在一件木制笔筒上。

  “哟,这位兄弟好眼力!”

  摊主赶紧笑脸相迎。

  “这笔筒可是正宗沉香木雕制,瞧瞧这纹路、这雕工,整个鬼街…”

  “都找不出第二件!”

  “我也不多要,这个数。”

  摊主束起三根手指:“三千,不多吧?”

  见江凌云始终凝视着笔筒,摊主喜上眉梢,估摸着这笔买卖有戏。

  然而此时,苦菊却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美女,你乐啥?”摊主奇怪的问。

  苦菊笑着说。

  “沉香木一克几万,这个笔筒看着就不轻,居然只要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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