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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群狼环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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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帮在离开金丝峡的第二天凌晨,我们来到一个不知名的小镇,大胡子命令马帮在小镇补充食物和水休整一天,自己却悄悄离开了。

一直到傍晚时分,我们才再次见到大胡子出现,他的样子看起来很疲倦,但是却双目炯炯有神,身上还带着隐隐的酒味。

我记得很清楚,马帮在出发前大胡子自己定下的规矩是不允许随便喝酒,作为整个马帮的大胡子,他竟然带头犯规,如果这是一个上下一心守规矩的马帮,大胡子这样公然违规应该受到严厉的处罚,可是这里不是,所以也没有人敢对大胡子提出质疑。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马帮就出发了,奇怪的是,大胡子改变了行走路线,毫无章法地往回走,有意识地避开了金丝峡,向关中的方向前进。

白天的山路总是烈日炎炎,可是夜晚这里却成为寒风肆虐的乐园。我们的脸上都蒙着羊毛毡子,但头发里、嘴里、耳朵里和鼻孔里还是溢满了黄土沙子。

大胡子抬头看了看天,挥挥手命令道:“停止前进,今晚在这里露宿!”

我和驴子在山中逃亡了大半年,对这样的天气习以为常,大伙儿把行囊聚集在一处洼地,大爷忙着将马连在一起,将洼地紧紧地围起来,形成了一个铁桶般的避风港。

不知道为什么,大胡子从来不让我们四个守夜,让我和向导大爷、郎中等人坐在圈中,轮流派人在外围把守。

走到现在我们已经不会再单纯地认为自己的身份还是秘密,都明白我们四个被重点保护起来,这一定是跟我们在西峰苍龙岭之行有关,虽然不知道此行的结果如何,但也不愿瞎操心。大胡子不让我们守夜,我们反倒乐得自在。

忙完之后,众人疲倦地瘫软在地上,向导大爷开始给大伙儿分发食物和水。

山区中的夜来得很快,尤其是在有风的时候,天空泼墨般地将黑夜笼罩着整个大地。

大胡子早已命人点燃了准备好的柴火,那浓烈的火焰随着风在跳跃着,就如同有生命的灵火一般,在风中召唤着人们的灵魂。

无意间,我的目光越过那团旺盛的火苗投向远处,忽然就看到远处有无数颗绿油油的星光在不停地闪烁。

我正自奇怪这些星星为什么会散发出绿色的光芒,却发现那些星星好像会移动,更让我奇怪的是,骤然间还会有好多消失掉,接着又会出现。

就在我疑惑不解之际,驴子看到我奇怪的样子,挪到我身边悄悄说道:“那是狼群,山猫!”

“什么?狼群?”我顿时全身的汗毛倒竖了起来,倏地一下站起来,就想要招呼大家有狼群。

驴子却被我吓了一跳,他赶紧拉住我说道:“别急,山猫,既然咱们都能发现那么多的狼群,我就不信他们发现不了?嘿嘿!倘若他们真的发现不了,等狼群来了刚好帮我们逃走!”

我现在也放松下来,默默地看着远处,叮嘱道:“驴子,你跟丑娃不要离我们太远,这里有火挡着,想必那些狼群一时半会也不会袭击我们!”

自从逃离金丝峡后,大胡子对我的态度就好像变好了许多,就连我与驴子和丑娃交头接耳,他也不在阻止了。

而楞子这个闷倒驴还是一如既往地不爱说话,却总是坐在我们身边,听我们讨论,但更多的是这家伙在那里低头沉思。

我向着四周看了看,发现大胡子根本就不担心那些狼群,只是在那里自顾闭目养神,那个神秘的大胡子依然不见踪迹,向导大爷和郎中没太大反应,只是跪在地上捧着双手,昂首祈祷,其他的人都紧张地将长枪搭在马的背上瞄准黑暗中的亮光。

我暗自好笑,“胡阎王”自以为很聪明,将探子安插在我们中间,现在全部都露出了马脚,就连跟我和驴子一起出狱的几个人也原形毕露。

驴子和丑娃向我丢个眼色,一脸讥讽地笑笑,说:“他们也就只有这么两把刷子了。”

马帮里鱼龙混杂,什么地方的人都有,平时大伙儿都说关中这边的方言,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大胡子才会避开我们用南方那边的话跟那位神秘大胡子交谈。

虽然我听不懂那些乱七八糟的南方话,可我们四人当中有驴子是南方人,虽然不是一个地区,但是语言基本上还稍稍听懂一点。

狼是群居动物,它们分工明确,配合默契,观察力敏锐,目标专一,有强大的团队精神,尤其是具有锲而不舍的耐心,它们可以为一个目标耗费相当长的时间而丝毫不觉厌烦。

狼的态度很单纯,那就是对成功坚定不移地向往,狼群的凝聚力、团队精神和训练,成为它们生死存亡的决定性因素,正是因为这些原因狼群很少真正受到其它动物的威胁,使它们成为地球上生命力最顽强的动物之一。

我和驴子虽然在山区中逃亡了大半年,但却从来没有和狼打过交道,对这种死缠烂打、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动物我们都有着本能的恐惧。

从金丝峡出来之后大胡子便给我们一人配了一支枪,此时驴子和丑娃就端起枪瞄准了距离我们最近的两只狼。

大胡子的眼睛倏地睁开,瞪着驴子喊了句:“你小子真以为现在举着枪就可以把狼群打跑吗?如果你轻举妄动就会把我们所有的人送给狼群当祭品。”

驴子冷哼一声,丑娃悄悄问我大胡子说了什么。我和驴子相处了这些年,那些难懂的南方话还是没有学会,反倒是愣子这个关中人却学的比我还好,只有可怜的丑娃对南方土话是一窍不通。

只是愣子这家伙沉默寡言的极不合群,而驴子这小子脾气又急躁,还喜欢捉弄丑娃。弄的我夹杂在他们中间不时要做个好人安抚他们。

不过,经过多年的相处,我对他们已经很熟悉了,就像驴子跟丑娃,虽然年龄不大,但是多年的战场磨练,让他们的战斗经验极为丰富,不过没有我的命令,他们也不会随便开枪。

但是,面对危险的时候,却一定要做好战斗的准备,这是我们以前在战场上保留下来的习惯,为了不让大胡子感到怀疑,我故意压住驴子的手说:“驴子,狼是一种复仇心理极强的嗜血动物,只要我们的枪一响,立刻就会把它们凶残的本性全部挑起来,打死一匹狼,它身上的气味和血腥会召来更多的狼,它们会吃掉同伴的尸体留下更多的血腥味,而血腥味越重,这些畜生就会越疯狂,它们会踩着同伴的尸体继续往前冲,等到我们的子弹打光的时候,就是我们所有人的末日。所以,我们不能轻易开枪。”

驴子和丑娃心领神会地点点头,却没有收起枪。楞子睁开眼睛看看我,也默默地举起了枪。

大胡子这时候已经将所有的人分成三个组,让他们轮流守夜,每个组两个小时,不当班的人抓紧时间睡觉。

可是群狼环绕,我哪儿还睡得着觉,即使是躺在那里,还不时地将手摸向胸口的那把匕首,如果真的要与狼群面对面的搏斗,最起码手上有武器还能多点自保的能力。

几个小时之后,当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我就发现了自己的想法究竟有多么的幼稚,白天的狼群远比夜晚恐怖得多。目光所及之处,漫山遍野的狼群几乎给整个山区穿上了一件灰黄色的外衣,它们灰黄的身体紧紧贴附在地面上,要不是晚上眼睛暴漏了它们的行踪,恐怕等它们到什么我们也发现不了。

看到如此庞大的狼群,大胡子的脸色也异常的难看,他很明显昨天晚上没有休息好,只是嘴上叼着那根没有点燃的眼袋,密切地观察着狼群,虽然他脸色不好,眼睛布满了血丝,可他的目光却异常犀利。

经过这么多天的相处,我基本上已经摸清楚了大胡子的习惯,他常常都是嘴里叼个没有点燃的烟袋。

现在也是,马帮遭遇到这么糟糕的情况,就连他也是心中忐忑无比,而我更不要说了,看着旁边仔细观察的愣子明知故问道:“是不是情况不乐观?”

愣子根本就没有回头,他只是紧紧地盯着一只身形高大壮实的狼,对我说道:“山猫,你仔细看看那只狼?对,就是那只眉心有块白色斑块的狼?”

按照愣子所指的方向,我终于在狼群中找到了那一匹与众不同的狼,这匹狼身上黄色的皮毛象缎子一般光滑,隔着很远的距离都能看出它的皮毛在晨曦中散发出夺目的光彩,仿佛全身披上了一层黄金做成的盔甲,华丽而又庄严,而它眉心上的那块白斑就像是戴着一顶银质的王冠,高贵而又神圣。

“这是狼王吧?”我看着昂首傲立的这匹狼问道:“它的体格和神态都明显与其它的狼不同!”

楞子点点头说:“这匹狼王经常在山区里活动,有经验的猎人都曾与它打过交道,山区猎人都管它叫做‘白头翁’,它可不是普通的狼王,它的智慧和耐力很多猎人都望尘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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