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铅笔小说>科幻灵异>最后一次相信爱情> 第2章 老爸的故事

第2章 老爸的故事

<br><br>
现在大家应该多少明白了我的意思。如果还不明白,那就继续说说我老爸的故事吧。

老爸跟母亲离婚后,再不去想婚姻的事,天天埋头工作。后来遇到1985年的百万大裁军,他转了业。转业时他是正营军官,转业后被安排在我们家乡那个一穷二白的镇政府里面当一名武装部长。不大的官,副科级,相当于副镇长。

官儿虽然不大,但再小的地方官也比你在部队做一个与尘绝隔绝的军官好得多。可不,当大家打听到老爸依然单身后,周围的人纷纷给他说媒来了,镇上几个富商甚至亲自将自己的闺女儿带到他跟前,希望他“考虑考虑”。

老爸怕落了个“官商勾结”的嫌疑,坚决不敢要富商们的女儿。

却说那时镇政府里面有一个做出纳的女科员,姓谢,模样蛮出众的,一直看不上身边的俗男人,快三十的人了,却一直未嫁。没想到的是,她居然一眼便看上了我老爸,并主动对他眉目传情暗送秋波什么的。

或者,这就叫缘份吧,或叫一见钟情什么的。

老爸毕竟也是男人,是男人便不能不食人间烟火,结果他还是动了凡心,跟位谢小姐谈起了恋爱,而且一个月不到,他便非常果断地跟人家结了婚,还办了几桌酒。

只可惜的是,这又是一出悲剧性婚姻。

原来老爸娶的这位谢小姐虽然先前未嫁过人,但决不是个立得牌坊的大贞女。因为模样出众且有几分性感吧,跟老爸结婚前,她早已惹得镇上的男人辗转反侧,坐卧不宁。没权没势的男人坐卧不宁也就算了,但一些有头有脸的男人打死也不肯错过如此“美好人生”的,结果时不时便会有人跟她闹出点绯闻来,甚至据说连镇政府的书记和主任也是榜上有名的。

老爸就算再笨愚,最后还是知晓了这位新妻子的肮脏事,于是乎他没给谢小姐任何解释的机会,一开口便冰冷冷抛给她一句话:我们离吧!

不过,这一回没那么容易,不是说离便能离的。谢小姐一会儿哭,一会儿闹,甚至还要喊上吊,可就是不肯跟老爸离婚。直到折腾了足足五年,也就是1990年吧,谢小姐见我老爸一直呆在武装部长的位子上升不上去,又见老爸的脾气犟得很,死活不肯跟镇里面的其他父母官一起“生死与共”笑纳天下财,人家一个个富得流油了,可我们家一直清清冷冷,跟一个普通家庭没什么两样,于是乎她终于凉了心,一咬牙,在那年年底跟我老爸办妥离婚手续。

半年后,这位谢小姐跟镇财政所的所长做了夫妻。那所长姓廖,刚刚死了老婆的。

从那以后,老爸再没娶过别的女人,直到现在也没有。

他咬牙切齿地说好看的女人没一个是好东西,一个个比潘金莲还坏!

(当然,他为何不干脆娶个普通的女人过日子,我却不得而知。感情这东西,谁能说清呢?)

现在,我想大家完全明白老爸为何严令我不要在大学恋爱了,尤其是不能跟漂亮女孩恋爱。

或者我应该有我的思想,不应该听信老爸的话,但如果你是个未满周岁便失去母亲的人,从小过着没有母亲的痛苦日子,从小到大只有老爸跟你相依为命,我想你一定会跟我一样,多少会听命于老爸的。

所以大学四年我基本都在埋头苦读,不是上课就是钻图书馆,要不就自己胡乱写些东西,编织些或喜或悲的故事。

我觉得这样也蛮不错,至少对得起老爸。

但这些话我实在不愿在毕业宴会上说。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各有各的思想,各有各的主见,各有各的活法,我说了他们也不会听,我又何必说。

不说便喝酒吧,大学四年了,大家相识一场实在不易,从明天起,大家便要作鸟兽散各奔西东了,以后漫漫人生路上还能不能再见一面,谁也说不清楚。

一提到明天要作鸟兽散,大家心情便黯然起来,于是嘻嘻哈哈的声音没了,突然间哑了一样。却在这时,“哇”的一声响,不知谁哭了起来。大家举目四顾,终于发现哭的人是何大宝。细一问,才知道这何大宝一听说散伙便想到了找工作的事,所以就哭了。在刚刚过去的这个学期,除了我躲在学校图书馆里埋头写作我的书稿《面对面想你》外,班上其他男女几乎都是在外面度过的,说的好听是“社会实践”,说的不好听就是削尖了脑袋四处狂找工作。前些时候大家一碰头,得知真有几个家伙找到了婆家,还签了合同,最高的月薪甚至有三四千的;但更多的人忙乎了数个月什么狗屁收获拿不到,硬着头皮找了一家家单位,点头哈腰投了一份份简历,可人家连看也懒得多看你一眼。

何大宝便是众多找不到工作中的一位,虽然他的愿望极其迫切。工作没着落,学校明天便会将他赶到社会大潮里面去,他心下一慌,便禁不住呜呜地哭了。

不过,这家伙的确够不幸的。他来自云南某山沟沟的一个小村寨,超级大穷人一个,自小梦想读大学,没想考上大学后,家里几乎给他拖垮了,砸锅卖铁的,但一年又一年的学费压力实在太大,他老妈终于在去年春天落了个神经错乱,时好时发病,好的时候还有个人样,可发病的时候,又唱又跳,又哭又笑,有时还跑到马路上拿脑袋撞人家的车玻璃,想人家好歹给她赔点钱。

唉,真是惨不忍睹,连村寨的人看了都摇头叹气,不说也罢。

所以这四年何大宝的日子实在不好过。我们很少看到他笑,对他来说,也许已经忘记笑的具体步骤了。

却说何大宝这么一哭,班上几个穷出身的男女同学也受了传染,于是一个接着一个也呜呜地哭了起来。

一时间,哇声一片。

艰难和痛苦虽然无处不在,但我们不能没完没了地哭个不休。如果只靠哭便能把日子哭好,那我们什么事都不用干了,大家手拉手坐在大街上一起放开喉咙嚎啕大哭吧。

没人再哭的时候,大家继续喝酒和吃菜,不多时又恢复了嘻嘻哈哈的场面。而随着更多的酒精下肚,几个没安好心的家伙借机将自己的女友或者非女友灌了个半醉,然后踩起醉步搂着美人跑到外面开房去了。也不管人家真愿意还是假愿意,反正酒劲一上来连杀人放火的胆都有,何况“那点事儿”,所以一个个都顾不得许多了,衣服一脱,痛痛快快地回归到人类的原始状态再说。

据说这伙人还真疯狂得可以,都是在同一家宾馆同一层楼面开的房,而且在回归原始状态的过程中,居然弄得地动山摇的,整个宾馆轰隆隆作响,唐山大地震一样,臊得走廊上那几个女服务员一个个羞红了脸,你指着我我指着你咋咋呼呼地惊叹:果然是大学生啊,干啥都是不一样,你看这气势,咱没文化的人哪弄得出来!

就在这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据说班上最保守的赵四小姐也终于失了贞。这赵四小姐是本校一位教授的宝贝女儿,姓赵,四月生,模样在班上是最娇美的,所以人家干脆叫她“赵四小姐”得了。赵四小姐虽然模样出众,但脾性特别傲,尤其瞧不起男生,跟《红楼梦》里面的贾宝玉持有相同的思想,说所有男生都是天下最浊的东西,脏得很,根本不值得她多看一眼。于是乎,四年来她一直守身于玉,甚至连男友都没正式交过,只是在一个月前才勉强跟那个叫胡侃的家伙谈上恋爱的,但两人的关系始终保持在不冷不热的状态,把胡侃那家伙急得像热窝上的蚂蚁。却没想,这赵四小姐在这关键时刻没能坚持住原则,在酒精的作用下,昨夜居然也乖乖地缴械投降了。

为此,我心里颇有些不是滋味。要知道,刚进大学没多久,这位赵四小姐曾大胆地接近过我,曾好几回主动上前跟我打过招呼,曾好几回跑到我这里来借过书,甚至还主动约过我看电影,或者吃雪糕什么的。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那时她的眼睛只要朝我这边一看,立马会对准我“喳喳喳”一个劲地放电,如果我是个意志稍薄弱的人,肯定早已置老爸的严令于不顾而拜倒在人家的花布裙底下了,甚至早闹出几条“人命”来也未为可知。可惜的是。本人没啥德能,偏偏有一个怪脾气:喜欢百分百地坚守原则,就算小日本再打过来,拿杀猪刀逼在我脖子上,我也决不会两腿发软当汉奸。坚持这一脾气,我想自己既然答应过老爸不在大学谈恋爱,既然答应过他老人家不给美女勾引,我便会说到做到,决不会出尔反尔。于是乎,面对赵四小姐的炎炎烈火,我总是热情不起来,甚至于冰冰冷冷的,摆出一副根本没将她瞧在眼里的模样。如此几个回合下来,赵四小姐终究凉了心,最后一咬牙含恨而去,再不愿理睬我了。

唉,可惜如此一个纯情女子,竟然一夜之间毁在胡侃那家伙的手上了,实在是人神共愤!

算了,不提这些也罢。好歹胡侃这家伙正是我最要好的死党,为了朋友,这莫名的烂醋不喝也罢。再说了,赵四小姐最后乖乖投降的事,正是他方才主动发信息给我的。他对我总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还真不是一般的朋友。

真的算了,眼下已经是深夜两点了,我还是睡吧,让他们爱怎么闹就怎么闹去,反正这年头男男女女都疯了。

行文至此,应该给各位介绍一下胡侃这家伙了,毕竟他不是个寻常人物。

姓名:胡侃;性别:男;籍贯:江苏泰州;身高:174公分(跟本人差不多);体重:74公斤(比本人略胖)。

除了以上这些,这家伙还有两大特色:一是皮肤奇白,真正的奶油小生一般,人称“张国荣第二”,故而颇得一些女生的见爱;二是容貌非常不赖,与本人不相上下(当然,他更像一个公子哥儿,一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派头,本人这方面无比不得他)。

有趣的是,胡侃的老爸居然是一个算命先生,据说三寸不烂之舌甚是了得,数十年来不仅骗足了柴米油盐的钱,而且在三十八岁那年居然远赴西南苗寨骗回了一个貌美肤白的苗家少女做老婆,也就是胡侃的母亲。四十得子时,胡侃的老爸欢喜得不行,但并不祈望自己的儿子长大后能有什么大出息,只望儿子能继承他的衣钵骗点小钱便可,于是乎他将脑袋一拍,给儿子取了一个名字:侃。

他的意思是说,能说会道能哄能骗是一门营生,他能靠这个吃饭,日后儿子也能靠这个吃饭,只要长着一张嘴,永远饿不死!

就这样,胡侃得了这名。可惜他老爸属于那种档次不高的角色,压根没想到“胡”加“侃”便变成了“胡侃”,也就是“胡说八道”的意思。胡侃小时不懂,后来慢慢懂了,便没完没了地跟自己老爸闹,说这名臭死了,非得改不可。但他老爸坚决不肯改。结果父子俩差点因此而反目成仇。直到考上大学,胡侃才真正接受了自己的大名。这是因为他突然发觉他的大名特别能引起周围女生的注意,而且众女生纷纷对他说,你这名既好玩又可爱,有一种亲切感!胡侃一听心花怒放,于是乎不仅他爱上了自己的大名,还第一次觉得他老子是何等的伟大。

不过,胡侃还真的能侃,屁大一点的事到了他嘴里,都能变成涛涛不绝的话题;而且他特能瞎编,就算是子虚乌有的事,他也能说得绘声绘色,让人听了之后感觉比真事还真。他更能编些好听的话儿哄班上的女孩,而有一条真理说女孩天生喜欢被人哄的,结果大学四年他得尽了众女生的青睐,桃花运长年盛开不绝,女友换了一任又一任。

而现在,连傲气十足的赵四小姐也被他收归旗下了,真是了不得啊了不得。

说到现在,想必大家对胡侃这家伙有些见识了吧。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